Re: [閒聊] 不想當兵 我要 "緩徵" 方法大集合
※ 引述《stvkll (水球系路人)》之銘言:
: : 4.出國不回來了
: 這是逃兵,不是緩徵!!!
: 根本不能回國,
: 想回國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
: 雙重國籍也沒用,兵役是咬國籍的...
: 除非放棄。
推
06/04 14:53,
06/04 14:53
是的~
→
06/04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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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但極少。 比喻來說,家因替代役占99.9% 補充只有0.1%
推
06/0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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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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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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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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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籍這件事,
我解釋清楚一點好了。
由於是中華民國國民,那服役就是一定要執行的!!
那以不想服役而言,放棄國籍之後,自然就沒有服役要求。
可是!!
必須要成功地放棄國籍,才可以不用服役..
這個我還是用實例來做說明好了,這跟年紀有關,
在每個人成長過程中,
在15歲之前是單純看國籍法,15歲之後多出"國內沒有戶籍"。
在15歲之前,父母(養父母)是外國人,或是父母放棄國籍。
達成上述條件,在15歲前就可以放棄國籍。
滿15歲之後,就要扯到戶籍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戶籍不在台灣!!
怎麼做咧?
15歲後,該年度12月31號前,離開台灣不回來。
或是利用僑居的方式,變成跳跳虎。
再等到,年滿20歲可以申請放棄國籍。
其實這一招,沒有要離開台灣的人,真的...不太適用...
我還是建議去服役好了,
如同文章開頭,出國不回來了!!!
真的有辦法這樣搞的人,
幾乎都可以搞到加拿大移民或是美國移民...
當不當兵好像已經不是重點了XDDDD
補充兵還是有啦,
不過很少,以運動選手來說,
首先是要拿下世界賽的前幾名,比如說奧運之類的,
才有機會申請。
而家因補充兵,
認定比家因替代役還嚴格,
我想沒事不會有人希望自己是家因補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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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42.116
推
06/05 20:2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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