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Re:西斯文規範草案
第一,這個草案是新的東西,而且尚待修訂。
而我之前所回應的,乃是修訂之前的舊標準。
從執法的觀點來看,我認為k 版主在之前依據當時標準執法,並無不當。
至於現在新修訂的標準,在正式通過適用之後,
依據「不溯及既往」原則,原來對被判決者不利的標準將不再採用,
而改採新訂之後對被判決者較有利的一方。
這應該沒問題吧?
第二,我之前說「雙重標準並不一定不好」,
當時想表達的意思,乃是一時應有一時的做法,
同一套標準不一定任何狀況都適用,應視當時狀況而定取捨。
當然,這算是我個人的失言,我願意為此道歉。
第三,若真是為本版好,請就草案本身提出建言,
任何對版僕(感謝綠心大的正名)行為意圖的揣測,無論是好是壞,
不但於事無補,而且徒增糾紛。
說得直接一點,我願意在此聲明,
這個位置既非我自己去爭取得來,我根本沒有「戀棧權位」的理由。
版主這個位置是很香嗎?
真的要是我下台就能解決事情的話,我也不排斥「一走了之」。
但是我這樣走了,剩下來的事情要丟給k 版主去處理嗎?
那k 版主再走了,剩下來的事要叫誰做?
我不認為這樣叫做「負責」。
我上任未久,還在學習,做得不好的地方大家提醒我,我會接受,
但是任何以攻擊我或k 版主個人,來打爛仗、和稀泥的做法,
恕我不能配合。
第四,「鼻孔」的事情,乃是經過有人向k 版主提出,
所以版主才列入人身攻擊。
並非k 版主任意隨己意而行的結果,
我想很多一路看著k 版主管版過來的版友都知道這件事。
這件事既經定案,我想提醒大家,「痞康條款」已於2010年元月一日正式生效。
如果仍有少數內心不服的版友,請給版規以基本的尊重,稍加自律。
條文已經清楚列在那,大家也都知道「鼻孔人」的意思。
並不是你說「我就高興叫鼻孔」或「澎恰恰的鼻孔也很大」就能硬拗的。
而討論版規,請一碼歸一碼,已經定案的事,老是要趁亂拿出來提,於事無益。
第五,刪改推噓文的爭議,亦同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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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戲犀》~~~~~~趙元任~~~~~~~~~~~~~~~~~~~~~~ 唸你 /\ ψ
~~~~西溪犀,喜嬉戲,席熙夕夕攜犀徙。席熙細細習洗犀。 一可 /|/ |
~~~~~~~~~~~~~~~~~~~~~~~~~~~~~~~~~~~~~~~~~~~~~~~~~~~~ 點以 /◢◢◣\ 非
犀吸溪,戲襲熙。席熙嘻嘻希息戲,惜犀嘶嘶喜襲熙。~~~~ 啊再 \◣ ◢/ 也
~~~~~~~~~~~~~~~~~~~~~~~~~~~~~~~~~~~~~~~~~~~~~~~~~~~~ !難 凸▅▅▅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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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11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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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多少次在討論西斯尺度的推文中見縫插針地加入您對「鼻孔條款」的抗議,
需要一一列出嗎?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5.81.114.205 (01/0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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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想說明一點,設立規條為的並不是限縮言論自由,
而是為了保護會對某些言詞感到不舒服的更多人。
而且,就算是遊戲,要是缺少規則,再好玩也會變得無味。
怎樣投籃都算得分的籃球賽會精彩嗎?
所以從這點來說,規則並不一定會成為「減趣味」。
做事認真做事,玩也要認真玩,這樣才真的有趣味呀。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5.81.114.205 (01/03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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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您提出有建設性的東西吧?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17.19.71.83 (01/04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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