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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Re:西斯文規範草案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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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22推 2噓 101→)留言1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assmate (同學)時間16年前 (2010/01/03 17: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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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至於#1BFiViLb裡還提到「屌」的問題. 一般認知裡,「屌」講的就是那話兒. 但是現在在台灣卻普遍被拿來當成「很好」、「很棒」的用語. 因此當「屌」出現時,勢必要依照前後文去看到底說話者的用意為何. 例如:周杰倫常說「這很屌」,表示他覺得事情給他的感覺很棒. 但是後來有人因他常把「屌」字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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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5推 2噓 21→)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Notyet (非也)時間16年前 (2010/01/03 17: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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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這個草案是新的東西,而且尚待修訂。. 而我之前所回應的,乃是修訂之前的舊標準。. 從執法的觀點來看,我認為k 版主在之前依據當時標準執法,並無不當。. 至於現在新修訂的標準,在正式通過適用之後,. 依據「不溯及既往」原則,原來對被判決者不利的標準將不再採用,. 而改採新訂之後對被判決者較有利的
(還有1375個字)

推噓72(75推 3噓 624→)留言70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assmate (同學)時間16年前 (2010/01/03 15: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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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版主頒布新草案之看法.. 二、第九條的底線是「不准說粗話、不准問候他人老爹老母、不准說性器官」. 如果觸及「性器官」的底線,一定開罰. 例如明指「那個幫女帝按摩胸部的醫生賺到了」. 但陳述視覺效果,例如「哇,今天美鳳又穿爆乳裝」,不算違規. 請問,版主對於陳美鳳這個例子,已經有涉及到器官了,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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