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看板事務相關議題討論(自刪文章議題)
感謝板友發文提供意見,
因為是針對自刪文章的議題發文,這邊對標題稍微做更動,
也稍微對這議題提供我個人的想法。
※ 引述《lovehan (尋找初衷...)》之銘言:
: : 議題4: 是否本板要限制自刪文章(或單純算命文期間)
: 有其必要性
: 有些問題不管好爛
: 其他人就可能會有相同的問題
: 如果有比較完整或全面性的答覆
: 可以供後人直接參考
: 應該視為公共財
這一點我同意,
尤其是板友在底下的推文,多少都有一點參考價值,
如果原發文者問完就自行刪除,
對於板內其他有相同或相似問題的板友,
因為原始討論已經被刪除,可能就又要另發文章置底,
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是良好的風氣。
: 遇到這種自私的人
: 板主的負擔勢必會增加
: 因為每一篇文章都要審查
: 在配套措施上
: 可能要增加人手,多指派幾位小板主
這一部分我有點不太了解板友的意思,
原則上板主這邊不會特別進資源回收桶去查看已經被刪除的文章,
因為板內對於極具公益性質的文章都會m文保留,
自行刪除的文章多為學科類問題,或是因違規而自刪,
除非情節重大或是有板友檢舉,不然不會針對已經刪除的文章處罰或備份。
板友所提可能需要多增加幾位小板主進行審查,
一般看板會稱協助編輯精華區的板友是小板主(自己通常在精華區有負責一個區域),
不知道板友所指的小板主是不是這個?
因為要進入看板的資源回收桶去尋找被刪除的文章,
是看板板主及直屬上級才有這項權限,單純編輯精華區的小板主並無法進入查看。
: 除了進行合理的限制刪文
: 希望也可以制定一些罰則
: 來抑止自刪文章的歪風
因為是否限制自刪文章大概可以有兩個方向,
我這邊暫時參考婚姻板 #1QOOx94- (marriage) 現在所進行的討論。
硬性禁止自刪:由板主向站方申請看板禁止自刪功能,若申請通過,
該看板「一般使用者刪文權限」會被拿掉,只剩板主有權限刪文。
軟性禁止自刪:不向PTT站方申請禁止自刪,故使用者仍有刪文權限。
由板規訂定罰則(利如自刪者禁言30天...等等),板主依板規處罰自刪者。
我稍微推測板友是傾向軟性禁止自刪,
也就是看板設定上 d - 開放 自刪文章。
因為軟性自刪代表原發文者仍有刪文的權限,
那麼我們是否要針對原發文者刪除的文章進行罰則上的分類?
以及該文章被刪除後,我們有沒有需要讓他回復或是進入精華區備份?
我對這個的看法是,
在實務面上可能會有很大的挑戰,
尤其很多板友可能會直覺性的自行刪除違反板規的文章,
或是要寄信卻誤按成發表在看板,
如果因為他願意配合自行刪除,我想並不是看板主要加重處罰的對象,
雖然看板目前有自檢條款,
但這一條款幾乎是0使用。
另外一類的文章是有涉及個資的部分,
這一部分我會比較傾向開放自行刪除,
只是這刪除期是否要有一個設定?(例如一個月後才開放自刪)
而硬性禁止自刪代表僅有板主才有權限刪除,
如果選擇這一項,那有需要限制原發文者刪除自己的文章內文嗎?
我會覺得這一項可以試行在算命文期間(在算命文條款未修改的情況下),
因為算命文期間會近乎=洗板,
如果有板友想要用刪除後重新置底,是違反一人於該期間一篇的規定,
可以讓板主能夠更簡單去查詢有沒有違規。
硬性自刪也代表者違反板規的板友只能用編輯的方式,
可能會消除原本板內常常有人自刪後重發文的狀況,
同時在人氣比較高的特殊時期(ex:兩次大考),能夠減少鬧板的產生。
但配套措施必須要先設定好,
什麼文章是板主可以接受來信刪除的?
以及自檢的相關議題,是否繼續沿用板規 6-5 ?
具有公益性質類的文章,我會認為有必要留存在看板,
對於違反板規的文章也會比較好進行認定,
只是這些理由有沒有必要讓看板設定禁止自刪,或是制定自刪條款,
歡迎板友針對這一部分進行論述。
板務這邊預計會隨高中板選舉一併處理本議題,
原則上會盡量參考多數板友的意見,做出最後決定,
也歡迎板友針對此議題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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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