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看板事務相關議題討論(自刪文章議題)

看板SENIOR_BM作者 (小摺)時間6年前 (2018/02/02 15:58), 編輯推噓5(5016)
留言21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感謝板友發文提供意見, 因為是針對自刪文章的議題發文,這邊對標題稍微做更動, 也稍微對這議題提供我個人的想法。 ※ 引述《lovehan (尋找初衷...)》之銘言: : : 議題4: 是否本板要限制自刪文章(或單純算命文期間) : 有其必要性 : 有些問題不管好爛 : 其他人就可能會有相同的問題 : 如果有比較完整或全面性的答覆 : 可以供後人直接參考 : 應該視為公共財 這一點我同意, 尤其是板友在底下的推文,多少都有一點參考價值, 如果原發文者問完就自行刪除, 對於板內其他有相同或相似問題的板友, 因為原始討論已經被刪除,可能就又要另發文章置底, 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是良好的風氣。 : 遇到這種自私的人 : 板主的負擔勢必會增加 : 因為每一篇文章都要審查 : 在配套措施上 : 可能要增加人手,多指派幾位小板主 這一部分我有點不太了解板友的意思, 原則上板主這邊不會特別進資源回收桶去查看已經被刪除的文章, 因為板內對於極具公益性質的文章都會m文保留, 自行刪除的文章多為學科類問題,或是因違規而自刪, 除非情節重大或是有板友檢舉,不然不會針對已經刪除的文章處罰或備份。 板友所提可能需要多增加幾位小板主進行審查, 一般看板會稱協助編輯精華區的板友是小板主(自己通常在精華區有負責一個區域), 不知道板友所指的小板主是不是這個? 因為要進入看板的資源回收桶去尋找被刪除的文章, 是看板板主及直屬上級才有這項權限,單純編輯精華區的小板主並無法進入查看。 : 除了進行合理的限制刪文 : 希望也可以制定一些罰則 : 來抑止自刪文章的歪風 因為是否限制自刪文章大概可以有兩個方向, 我這邊暫時參考婚姻板 #1QOOx94- (marriage) 現在所進行的討論。 硬性禁止自刪:由板主向站方申請看板禁止自刪功能,若申請通過, 該看板「一般使用者刪文權限」會被拿掉,只剩板主有權限刪文。 軟性禁止自刪:不向PTT站方申請禁止自刪,故使用者仍有刪文權限。 由板規訂定罰則(利如自刪者禁言30天...等等),板主依板規處罰自刪者。 我稍微推測板友是傾向軟性禁止自刪, 也就是看板設定上 d - 開放 自刪文章。 因為軟性自刪代表原發文者仍有刪文的權限, 那麼我們是否要針對原發文者刪除的文章進行罰則上的分類? 以及該文章被刪除後,我們有沒有需要讓他回復或是進入精華區備份? 我對這個的看法是, 在實務面上可能會有很大的挑戰, 尤其很多板友可能會直覺性的自行刪除違反板規的文章, 或是要寄信卻誤按成發表在看板, 如果因為他願意配合自行刪除,我想並不是看板主要加重處罰的對象, 雖然看板目前有自檢條款, 但這一條款幾乎是0使用。 另外一類的文章是有涉及個資的部分, 這一部分我會比較傾向開放自行刪除, 只是這刪除期是否要有一個設定?(例如一個月後才開放自刪) 而硬性禁止自刪代表僅有板主才有權限刪除, 如果選擇這一項,那有需要限制原發文者刪除自己的文章內文嗎? 我會覺得這一項可以試行在算命文期間(在算命文條款未修改的情況下), 因為算命文期間會近乎=洗板, 如果有板友想要用刪除後重新置底,是違反一人於該期間一篇的規定, 可以讓板主能夠更簡單去查詢有沒有違規。 硬性自刪也代表者違反板規的板友只能用編輯的方式, 可能會消除原本板內常常有人自刪後重發文的狀況, 同時在人氣比較高的特殊時期(ex:兩次大考),能夠減少鬧板的產生。 但配套措施必須要先設定好, 什麼文章是板主可以接受來信刪除的? 以及自檢的相關議題,是否繼續沿用板規 6-5 ? 具有公益性質類的文章,我會認為有必要留存在看板, 對於違反板規的文章也會比較好進行認定, 只是這些理由有沒有必要讓看板設定禁止自刪,或是制定自刪條款, 歡迎板友針對這一部分進行論述。 板務這邊預計會隨高中板選舉一併處理本議題, 原則上會盡量參考多數板友的意見,做出最後決定, 也歡迎板友針對此議題進行論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48.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_BM/M.1517558319.A.70F.html

02/02 16:54, 6年前 , 1F
來信申請刪除好了 附上理由 我個人覺得
02/02 16:54, 1F

02/02 22:49, 6年前 , 2F
所以樓上板友是比較傾向硬性自刪的設定嗎(?)
02/02 22:49, 2F

02/02 23:36, 6年前 , 3F
我覺得可以硬性自刪~需要刪文就站內信版主?
02/02 23:36, 3F

02/02 23:37, 6年前 , 4F
如果是硬性自刪的設定,那要刪除一定是由板主以上進行
02/02 23:37, 4F

02/02 23:38, 6年前 , 5F
配套部分可能會是與另一位板主一同認定受理刪文標準
02/02 23:38, 5F

02/02 23:41, 6年前 , 6F
我是支持硬性禁止自刪 但是來信自刪的標準容我休息再
02/02 23:41, 6F

02/02 23:41, 6年前 , 7F
發表XD 服務隊行前訓真是累QQ
02/02 23:41, 7F

02/02 23:42, 6年前 , 8F
對啊這樣其實還滿完善的吧?只是對於自請刪文的條件(或是
02/02 23:42, 8F

02/02 23:42, 6年前 , 9F
提出理由)和板主判斷標準要再提出一些規範~?
02/02 23:42, 9F

02/02 23:46, 6年前 , 10F
感謝兩位板友提出意見,如果板友願意,也歡迎板友另外
02/02 23:46, 10F

02/02 23:46, 6年前 , 11F
發表文章對"申請自刪"的相關規範提供看法,作為後續
02/02 23:46, 11F

02/02 23:47, 6年前 , 12F
投票時的參考論述 (emblakenta 辛苦了QQ
02/02 23:47, 12F

02/07 01:16, 6年前 , 13F
如果只有板主有權限審查全部文章...
02/07 01:16, 13F

02/07 01:16, 6年前 , 14F
那就是我對小板主的權限有所誤解
02/07 01:16, 14F

02/07 01:17, 6年前 , 15F
還有一種方法是 只要覺得文章有保存價值
02/07 01:17, 15F

02/07 01:17, 6年前 , 16F
就第一時間收精華區 再事後整理
02/07 01:17, 16F

02/07 01:18, 6年前 , 17F
M文章是沒鳥用的動作
02/07 01:18, 17F

02/07 01:18, 6年前 , 18F
個人曾經看過很多原PO 一段時間後默默刪光內文的
02/07 01:18, 18F

02/07 01:19, 6年前 , 19F
就變成一個空白的M文
02/07 01:19, 19F

02/07 07:39, 6年前 , 20F
第一時間收入怕有板友的推文意見沒辦法收入..
02/07 07:39, 20F

02/07 07:40, 6年前 , 21F
刪內文這部分我了解,所以我有說看是否要訂空白文條款
02/07 07:40, 21F
文章代碼(AID): #1QT1elSF (SENIOR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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