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關於SCU_SUSA版主susa52資格一案及其他
※ 引述《Mitmensch (Auferstehung)》之銘言:
: 昨日詢問yachuchu此一情事
: 其言該帳號susa52為學生會會版共用帳號。查他校學生會會版
: 並視學生會及該看板之性質特殊,吾以為該帳號為學生會為
: 「對外正式發言」及宣布「校內重要事項」所使用申請之帳號。
提出一些小小的看法。
我認為今天ptt會制訂出「上站數/文章數:500次/200篇 or 上站數1000次」
之限制,乃是基於板主對於管理板務之能力、熟悉度,
基於上站數or文章數之數據,推定該板主是否有能力、是否對BBS熟悉。
今天,讓一個上站數、文章數皆不到三位數的帳號擔任公開討論看板之板主,
真的有能力管理好看板嗎?對於BBS之管理熟悉嗎?
難保不會發生一些處理上之爭議。
個人認為,公開看板之板主限制應從嚴,
且該帳號為共用帳號的話,日後有爭議事件發生時,
會不會發生誰都不承認使用該帳號之羅生門事件?
另外,想請問小組長,在開板之時,
是否有告知每個板主,請他們隨時注意BM板及Announce板?
甚至是該群組之組務規定的看板,
就我從小組長開每一個板之文章所見,
小組長似乎是沒有做此告知動作?
想請問小組長,如果沒有告知板主,甚至是第一次擔任板主之人,
日後發生問題、爭議之時,小組長是否要負起連帶責任?
因為我也看過很多板主,常常說「不知道有這些規定」,
因此提出此質疑,請小組長撥冗回覆,謝謝!
--
> > > > > > > Though this universe I own , > > > > > > >
I possess not a thing ,
< < < < < < < for I cannot know the unknown < < < < < < <
if to the known I c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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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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