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CU_Talk版主HydraKingdom 濫用版主權力

看板SCU_Templar作者 (Auferstehung)時間16年前 (2008/06/09 15: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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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案本人認為 可分成兩個層面(誠如我請該版主說明的問題) 一是看板使用者違法認定層面 二是看板處分權限行使程序層面 一、於違法認定層面 該版規之立法意旨以及版主權限規定旨在維持看板平和秩序。 使用者hsiyen所為之推文發言hsiyen:這個你也敢來問? 遑論其與該文章發表人關係為何(外人亦無從得之),本人以為尚不至 構成所謂挑釁(依教育部國語字典網站解釋為「故意惹起爭端」) 而該版主HydraKingdom之推文發言 HydraKingdom:哦 然後咧? 想嗆就嗆 那我想水桶你是否可以直接水桶? 本人認為有失看板秩序維持者身份且有挑發hsiyen使用者情緒之嫌 該發言實屬不當。 該版主HydraKingdom自有認定看板狀況維持秩序之權限,惟應受版規及其 上位規範所約束。 二、於處分程序層面 本站站規並無明文規定刪文、水桶處分須併附公告說明,然依照SCU_Talk 看板管理習慣(他版主之管理處分均附有公告說明)以及看板使用權力 義務結構觀之,看板使用者有其發言權利,其權利受到版主處分限制時, 限制使用者權利之處分所依據的規範、判斷標準必須明確讓使用者得有 合理之預期,其處分程序必須公開明確以示其公正而非出於恣意。 該處分僅留存備份而無公告示於看板亦無通知該受處分之使用者,程序 上有違該版看版管理習慣。雖看版管理習慣並無明文,惟承前段所言, 為維護看板使用者之權利,管理者所為處分應遵循該習慣,遵守最基本 的程序正義以維護實質正義。 綜合言之, 本人認為針對使用者hsiyen之發言,版主HydraKingdom以警告處分即可。 本案中HydraKingdom所為之水桶設置處分於本裁定後失其正當效力,本人 將逕行解除該使用者水桶之設定。 東吳群組小組長 Mitmensch 09.06.08 -- 【板主:Mitmensch】 東吳大學群組組務版 看板《SCU_Templar》 我在哪?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研所 [dreamwave] Univ_Taipei 大學 Σ台北地區 師大/北大/陽明/輔大 SCU 東吳 Σ東吳大學 [Mitmensch] SCU_Templar 組務 ◎東吳大學群組組務版 Mitmensc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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