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CU_Talk版主HydraKingdom 濫用版主權力
※ 引述《HydraKingdom (工頭 海怪)》之銘言:
: ※ 引述《hsiyen (我欠這個世界太多)》之銘言:
: : 第一 這也你也敢來問 這並無挑釁意味 而且元po是我很要好的學妹
: : 我們本來就是這樣相處 這位罷免候選版主是否亂入?
: 你說你原PO是你很要好的學妹 你們平常就這樣相處
: 關於你們怎麼相處 這點我不清楚 我只看到噓文的部分才推文
對阿 我說都說我學妹了
你還在那邊想嗆就嗆 甘你什麼事
水桶這樣亂用的嗎?
: : 第二 第二句話 嗆學妹不行嘛? 這還是沒有挑釁意味
: : 第三 這位罷免候選版主說"哦 然後咧? 想嗆就嗆 那我想水桶你是否可以直接水桶?"
: : 這句實有挑釁意味 而且 執版主公器 當作個人威脅之用 這並不妥當
: : 如果本人推文有所不妥 本應版主公告警告 居然在推文裡面嗆人
: : 語帶威脅 這種人當一個版主 相當不適任
: 針對你第二第三點
: 在你現在說了第一點你和你學妹的相處模式之前
: 我只是認為你單純想嗆人所以才用那樣的口語說
: 並且我口氣上是以詢問的方式 並順著你那句"嗆學妹不行嘛?"的邏輯
: 直接反問你 並沒有任何威脅語氣
哦 然後咧? 想嗆就嗆 那我想水桶你是否可以直接水桶
這是你自己說的
此外 挑釁應該是我學妹去檢舉吧 你被挑釁什麼了
看到有人嗆女生的id就腦充血?
: 如果你要我下台 我當然樂意下台
: 那你要不要趁這個機會上來當版主 讓你有機會管版也能水桶我?
這不甘你的事
此外 我自己也是某版版主
只要違反版規 我會依照"一般法律基本原則"去處理這些事情
合乎正當程序 法律保留 比例原則 程序救濟告知義務
不可能用哪種戲謔性的口吻
: : 哲學系二年級 應該上過民主法治了吧
: : 任何的行為都必須經過正當程序 這些東西需要版規規定?
: : 不需要公告?所以你可以恣意妄為?
: : 你作的事情不需要接受公評?
: 你自己申訴及噓文時自己引用版規規定
: 你要用版規來講
: 我當然用版規來回應你
那現在來看看是誰先挑釁的阿
而且你砍文沒公告 水桶沒公告
誰知道你是惡搞 還是有所本?
精華區裡面另外一個版主就有公告 你還拿不需公告來卸責?
別人可以 你就不用喔?
此外 我覺得是你先挑釁的
如果我學妹有感到被挑釁他是他去向你檢舉
你有收到檢舉嘛? 不告不理原則你懂嘛?
你說挑釁就挑釁 這不是恣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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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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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siyen 來自: 163.14.31.110 (06/0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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