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東吳法律系學弟妹的公開信

看板SCU_Talk作者 (極地牧羊童)時間13年前 (2011/07/01 22:25), 編輯推噓8(1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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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CU_LAWS 看板 #1E3OeZHT ] 作者: allen7235 (極地牧羊童) 看板: SCU_LAWS 標題: 給東吳法律系學弟妹的公開信 時間: Fri Jul 1 16:49:35 2011 給東吳法律系的學弟妹: 這封信其實不單是給讀東吳法律的你/妳 而是給所有跟你們年紀相仿的人。 但我始終對東吳法律有最深刻的情感, 所以寫作的對象始終是東吳的學弟妹。 我們這活動所徵求的, 大約就是現在大二~大三的你/妳吧。 你應該才剛學過了憲法行政法不久, 有些剛萌芽的憲法意識了。 還記得我剛接觸公法的時候, 在課堂教室的角落、或是學校的走廊、附近的餐廳, 時常有同學討論公法問題。 那就常常會有這樣的情況: A說這有問題 B拿訴訟要件嗆A A回擊說要找實務上的案例 B就接著打趣說那你可以找人告。 但是呢,到了現在, 畢業了、讀了研究所公法組、 看到了憲政實際運作、還讀了相關文章, 跟朋友學長前輩討論,而真的想找人告時, 就會發現,這類想法在傳布的過程 遇到的聲音會是: 神經病、天真、無意義、耍花招、想紅、才讀一些書就想拿來用 浪費社會資源、玩弄法律、吃飽太閒、干你什麼事 然而, 當我把活動消息轉貼到PTT的綠黨板板上時, 才猛然驚覺:綠黨的人都成立政黨了,但還是發展得很艱苦, 相較之下我也只是四處張貼消息時遇到了幾個難纏的傢伙。 我一個朋友昨天才念我: 你做這個什麼都沒有,人家黨工在板上回嗆你就有錢領。 這讓我想起, 在變形金剛III之中, 男主角是失業的, 他老爸還笑他"連你的車子都有工作了!" (很巧,變形金剛中也有超級有錢的黨工) 我想, 會有這種碎碎念的感想文出現 大概是因為情緒波動呈現理想與現實的黃金交叉吧 縱然, 人是理性與感性的混合體, 但是, 一個公民行動過於訴諸感情, 也是不夠平穩的, 所以, 還是謹慎地請你/妳要把這行動所附的資料看完, 而能夠充分了解到: (1) 這次只有1992年114~316出生的你/妳 才能夠阻止高達4個月的憲政空窗期。 因為在行政訴訟制度上 只有你們才具有原告適格 只有你們的手上才握有叫做"訴訟權能"的鑰匙 (2) 你所爭取的, 除了你的選舉權, 還有要求從政者(也就是相對於小朋友的大人們)不能夠恣意: 不能夠恣意更改選舉日期、不能夠恣意延長憲政空窗期 (3) 在國代自肥、里長延選等案件中,大法官有機會說話; 但北縣中市高縣台南縣市延選(所以才有五都大選),大法官卻沒有機會說話,因為沒有人 提起訴訟或釋憲。 或許有人會說「這次不能投,那下次再投就好了」, 但如果下次又有人不能投呢?叫他下次再投嗎? 所以我們要容許每次投票動輒有數萬票可以被影響嗎? 就算這活動失敗了,地球還是照轉,台灣也不會沉沒, 只是往後會持續看到憲政亂象, 罵一罵之後發現,還是沒法度,然後又算了, 這樣的狀況會「無限循環」, 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大家思索台灣任何一個問題的時候, 最後都會發現台灣是「整組壞掉」。 唯有每次的不公義都站出來, 才能停止每一次的不公義。 公義與不公義的決鬥永遠不會停止: 就像法國大革命之後法國並不是永遠自由平等博愛; 就像美國獨立運動之後美國也並不是永遠人皆生而平等; 就像辛亥革命之後中華民國也不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就像王子與公主並不會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就像所有英雄故事永遠有下一個壞人。 總而言之 希望你也可以花一點時間, 細讀活動資料。 如果你看了之後有FU了, 請跟我聯絡 東吳法律97A 光倫 -------------- - 「徵求斷投族守護憲法」公民行動 2012總統立委併選, 生氣嗎?那麼我們應該做什麼? 我們應該讓一個虛擬的案例成真,發起一個公民運動,找到具有原告資格的「斷投族」, 讓公益律師協助其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啟動法院對於併選決定的審查權,宣判併選決定 違法違憲,讓憲政體制回歸正常、讓從政者知所警惕,讓全世界知道我國的民主實力。 所以我們在此徵求 1992.1.14~1992.3.16出生的朋友 挺身而出 控告中選會 只有你們才能守護憲法 如果你/妳願意擔任原告 如果你/妳認識原告 如果你/妳願意加入本案律師團隊 如果你/妳願意贊助本案費用 請與我們聯絡 (包括email、facebook留言、facebook站內信) 但願不會萬事俱備 只欠原告 「徵求斷投族守護憲法」公民行動 活動發起人鄭光倫 敬上 polarshepherd@gmail.com 也希望各方志同道合的夥伴 一同前往臉書活動網頁參加連署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60029200732748 完整&重點劃記說明 請至http://polarshepherdy.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29.html 1、勝敗疑慮、可否成案等問題請參考陳英鈐教授假設案例中的訴狀,首投族作為憲法守 護神,台灣法學雜誌第176期。 2、我們有律師,但也希望有更多法律人集思廣益提供意見。 3、憲法與政治無法分離,但此活動並非出於政黨利益考量。 該文下載: http://tinyurl.com/3j36a2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09.1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09.146

07/01 22:52, , 1F
這個時間的小孩 是要升大一還是升大二=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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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05, , 2F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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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26, , 3F
雖然我看不懂也沒資格 不過還是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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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28, , 4F
竟然被雷到變形金剛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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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02, , 5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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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03, , 6F
牧羊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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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06, , 7F
雖然我不是法律系,但還是推用心~~用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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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35, , 8F
雖然我年紀過了不過也送你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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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35, , 9F
推 年紀符合 但不是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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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59, , 10F
看完沒感覺,抱歉給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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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08, , 11F
為什麼合併不好的呢?少辦幾次選舉可以省下不少口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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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1:09, , 12F
而且照你的說法,多分幾次選舉造成的政治空窗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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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年紀... 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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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29, , 14F
台灣選舉太頻繁了 合併是好的..不管在什麼時候舉辦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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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會有首投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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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問題是之前民選的官員跟人民約定的任期沒那麼長,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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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卻沒經過人民決定自己又延長,這很危險的,如果此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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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那麼以後選一個民選官員後是不是又可以藉故隨時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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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呢?這或許是一些值得擔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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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44, , 20F
突然發現我搞錯議題了XD可以刪推文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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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48, , 21F
贅字過多!也沒交代問題點。請不要在當律師時讓法官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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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52, , 22F
我認為標題也不合,為何不直接寫「徵求原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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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54, , 23F
這和法律「系」有關嗎?法律系的同學,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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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07, , 24F
讓人看到不想看,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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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4:37, , 25F
原文發在法律系板 才用法律系當開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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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6:11, , 26F
理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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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限於法律系唷 任何科系都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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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9:05, , 28F
分隔線後面有活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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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9:05, , 29F
因為這是活動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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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9:05, , 30F
造成誤會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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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9:11, , 31F
@sppmg: 文後有附一個檔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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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9:12, , 32F
抱歉,我的文章排版太醜讓您失去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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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9:13, , 33F
給在這的學弟妹:不限法律系喔 只要符合年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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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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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意的不是排版,是內容過於冗查。試想總統候選人若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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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勢晚會的方法拿到路邊實行,有多少人會停下觀看?對不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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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宣傳就是要簡潔有力。就像一篇論文,在文章開始前必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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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做簡介,有興趣再往下看。你的文章感情訴求太多,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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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頁還沒看到重點,別人就不會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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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內容也有問題。看完內容,只知道併選,連提前還是延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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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還要點網頁、查資料,這對大多數路過者而言,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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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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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上 我想原PO是希望能詳細說明 而對大多數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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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對大家而言是相對陌生的概念 多做說明很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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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原PO把一些缺點都寫出來了阿 這不就是爭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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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如果僅以大家懶得看為由就講得不清不楚 這樣不是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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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訴求到底是什麼?(法官沒空聽你講這麼多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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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2:56, , 48F
爭點先列出來,再展開詳細說明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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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12, , 49F
原來大家都把自己當作法官囉? 厲害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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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02, , 50F
這封信是寫給學弟妹看,不是寫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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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02, , 51F
標題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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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03, , 52F
不用噓這種事情
07/03 14:03, 52F

07/03 22:18, , 53F
虛雷到我 我還沒看過變型金剛3欸
07/03 22:18, 53F

07/06 12:18, , 54F
可惜我太老
07/06 12:18, 54F
文章代碼(AID): #1E3TZ1TQ (SCU_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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