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怎麼有這樣的人在考高普考阿="=

看板SCU_Talk作者 (老爸你別裝酷)時間17年前 (2008/12/17 23:37), 編輯推噓-79(6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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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arch0301 ()》之銘言: : 城區部 : 她是個撲克人, 高大嚇人, 直長髮戴眼鏡   ^^^^ 刑法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所謂公然侮辱 指在不特定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場合 以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和社會評價的抽象惡評攻擊他人的行為 和誹謗不同的是 抽象惡評和事實真假無關 只要足以貶損人格社評的言語行為都會構成侮辱 所稱他人 須為特定人 但不以特定人當場聞見為必要 (EX:在公開的場合罵智障:XXX是個智障!!! 也算) 我是不知道你說她嚇人是什麼意思啦 不過很明顯的客觀上這就是個侮辱行為(註1) 而且根據你原文的描述 很容易就能推知你指稱的對像是誰了 符合對特定人為之的情況 另外本版屬於開放不特定多數人共同見聞的場合 也符合公然的情況 所以你構成公然侮辱罪了 如果占位子的方式礙到你 其實妳大可直接過來跟我們理論 如果你不想理論 你可以早點來把位置坐走 把書放在其他空位就好 而不是今天在網路上對人家做人身攻擊 高大嚇人?你去問問哪個女生聽到這種話不會不舒服 (而且我想問你 高是高 嚇人在哪?) 這位女同學知道這件事之後很難過 再過幾個月就要考試了 結果被你搞得唸書心情大受影響 今天吃飯的時後還哭哭 她晚上已經跑去警局備案並依法提出告訴了 她希望你能用書面就人身攻擊的部份跟她道歉 不然她不會撤回告訴 喔 順便提醒你 刑事訴訟的告訴人(被害人)是沒有到場義務的 比起傳喚不到會被拘提的被告你 她可是一點都不麻煩 所以你別以為她只是開開玩笑或是玉石俱焚 如果不道歉的話 你就一個人勇敢的面對司法吧!!   : 是某個不知名高普考團體在地閱佔位的代表人(不一定她是主導啦) : 每晚地閱關門前, 團員們便把書本放在椅子上佔位, 遠看沒人佔位 : 一靠近才發現椅子上堆滿了書, 真的是太囂張了, 根本沒帶回家過, : 聽說工友北北們也懶的管這種事 ^^^^^^^^^^^^^^^^^^^^^^^^^^^^ 嗯 如果圖書館也歸工友北北們管 而且很不巧他們又明明有在管 那你就是在散佈不實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了 (說一個人上班不工作 這很不名譽唷) SO 可能你又順道構成誹謗罪了 下次不要再隨便亂聽說了 : 第一地閱A區 編號59 60 61 65 68 69 67 70這些地方都是他們的勢力範圍 : 地閱本來就應該是清境唸書的地方, 怎麼會有惡勢力蔓延到這裡="=? : X的 最好是這種貨色以後當官不會貪污啦~ 好吧 補一下註好了 本來是要附判決的 但是想想也不會有人真的去看XD... 反正呢  我想說的是 何謂侮辱在實務認定上非常容易成立 只要是讓人感受到屈辱的言語就算了 比方說"無賴" ”窮光蛋" "鐵公雞" 甚至"三八" "騷貨"都算 為什麼呢? 因為條文用字太簡略 加上早年民風純樸 用字過激一點就會被認定是侮辱 實務的事實認定又很依循前例 所以相對的現在侮辱的認定也很寬 而且法官通常也不會判多重 幾乎都罰錢了事 所以有罪率判決挺多 只是實際上也真的很少人會去告而已啦 -- 14131 + 2/30 uglyboy □ [震怒] 為什麼女人只愛帥哥!!?? 14132 + X4 2/30 NICEguy □ [震怒] 今天看到一個醜男旁邊跟了個正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4.239

12/17 23:42, , 1F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 是要來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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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3, , 2F
這樣講就有問題了 難道說阿鎂姐很嚇人也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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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4, , 3F
為什麼大家戰意那麼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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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4, , 4F
這是真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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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5, , 5F
呃 有必要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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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6, , 6F
"聽說"是最好用的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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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6, , 7F
這裡不是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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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6, , 8F
我只想說,你有寫註,但註腳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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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7, , 9F
犧牲兩張牌 召喚亞馬遜女戰士(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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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47, , 10F
為什麼會有這種不反省自己行為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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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0, , 11F
如果說"祝你們考不上",那這樣也算公然侮辱罪嗎~"~?借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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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1, , 12F
真是惡人先告狀~~~我沒指明是誰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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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2, , 13F
不算吧 = = 推文的人好像都事不關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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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2, , 14F
明明就有人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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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3, , 15F
告跟告不告的成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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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4, , 16F
他是說工友杯杯不想管放書佔位子的事哪有說他們沒工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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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5, , 17F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才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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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6, , 18F
如果有管佔位的事就不會有一連串的文章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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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纏身的又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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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6, , 20F
那旁觀者是要多激動?你的推文好像也沒多貼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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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7, , 21F
鄉民乖乖看戲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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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8, , 22F
果然是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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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59, , 23F
不知道為什麼法律是變成保護不合理行為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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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0, , 24F
在正常人眼光理 似乎沒有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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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1, , 25F
純噓註腳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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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1, , 26F
這是在幹嘛...學法律可以用在對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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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2, , 27F
這年代檯面上學法律的常常會耍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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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2, , 28F
也許,互相了解一下狀況巴,一直下去也沒解決問題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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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2, , 29F
你把焦點轉移到人身上了...明明就在討論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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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3, , 30F
轉移焦點是他們的拿手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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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3, , 31F
太嚴重了吧 有必要這樣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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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3, , 32F
要查IP嗎?網路上還告來告去不會覺得很無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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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3, , 33F
我想到原來我們國家的律師都是這樣出來的,忽然有點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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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4, , 34F
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想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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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4, , 35F
這年代檯面上學法律的常常會耍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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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5, , 36F
《目前動態》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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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8, , 37F
會到X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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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8, , 38F
心寒+1 律師性格 永遠不服輸 讓我想到律師性格與國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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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那個備受爭議的國家考試題目 好像是阿扁執政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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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1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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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為這件事情而落為笑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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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09, , 112F
這篇文一定要備份!拿去法律系傳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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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09, , 113F
樓上我覺得不會發生的事 就別浪費心思想啦~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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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10, , 114F
12/18 01:10, 114F

12/18 01:12, , 115F
就算告贏了也是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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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21, , 116F
告訴人可以不用出庭阿!但是下次檢察官會用「證人」身分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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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22, , 117F
最後還不是要出庭!搞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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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3, , 118F
原來學法律是為了這個 我看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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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41, , 119F
真酷~是BMW X5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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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3, , 120F
X6快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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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5, , 121F
我只想說一句 法律人你為何不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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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6, , 122F
自己做錯事難道還要怪別人說嘴嗎...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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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6, , 123F
同為法律人 我噓 嘎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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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6, , 124F
同為東吳法律看到你這樣的說法還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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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7, , 125F
快去告少囉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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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58, , 126F
玩弄法律....這跟海外密帳的那一家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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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2:01, , 127F
不需要搞到這樣子吧 學法律的人動不動就拿法律對付別人
12/18 02:01, 127F

12/18 02:02, , 128F
這樣只會讓自己更令人討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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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2:05, , 129F
套句楊奕華老師常說的:法律人=法條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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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2:06, , 130F
相信你是缺少了MORE
12/18 02:06, 130F

12/18 02:10, , 131F
為了台灣 我要背起這個十字架 哭哭XD
12/18 02:10, 131F

12/18 02:18, , 132F
法律系的同學 錯了別再硬凹 很難看的
12/18 02:18, 132F

12/18 02:19, , 133F
要不要在法律系公開說明一下看看?公道自在人心
12/18 02:19, 133F

12/18 02:20, , 134F
這一切都是司法迫害啦 追殺啦 清算啦
12/18 02:20, 134F

12/18 02:27, , 135F
洛克人好像出到X8了...
12/18 02:27, 135F

12/18 02:27, , 136F
『聽說』 你懂不懂聽說兩個字?
12/18 02:27, 136F

12/18 02:29, , 137F
突然很同情其他硬凹之外的法律同學們~
12/18 02:29, 137F

12/18 02:31, , 138F
我們挺人權 不挺硬凹啦 科科 XD
12/18 02:31, 138F

12/18 02:44, , 139F
不小心按2了QQ
12/18 02:44, 139F

12/18 02:49, , 140F
怎麼看還是m的贏面比較大
12/18 02:49, 140F

12/18 03:12, , 141F
難怪人家總說要小心學法的...
12/18 03:12, 141F

12/18 03:14, , 142F
X7GC XDGC
12/18 03:14, 142F

12/18 03:19, , 143F
阿鎂姐:偶速鞋猴滴 猴髮無邊
12/18 03:19, 143F

12/18 08:27, , 144F
...法條人
12/18 08:27, 144F

12/18 08:38, , 145F
這種人學法律就是社會的亂源!
12/18 08:38, 145F

12/18 10:56, , 146F
有可能到X10嗎?
12/18 10:56, 146F

12/18 10:59, , 147F
這裡是法條人X7
12/18 10:59, 147F

12/18 10:59, , 148F
嘴砲蓄滿電 發射!
12/18 10:59, 148F

12/18 11:35, , 149F
很淺一..一
12/18 11:35, 149F

12/18 11:37, , 150F
丟法律系的臉
12/18 11:37, 1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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