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三國吳簡《竹木牘》內容綜述:公文篇
承先前與版友聊到西晉食邑是否有跨縣的話題之便,這篇想乘勢藉著出土文物
分析一下歩騭的臨湘縣侯,究竟是"臨湘縣"侯,抑或臨湘"縣侯"呢?
首先是〈呂岱傳〉:"安成、攸、永新、茶陵四縣吏共入陰山城,合衆拒(呂)岱"
又《後漢書郡國志》把陰山列入桂陽郡,事後呂岱也被任命為廬陵太守
以繼續鎮住殘黨,至於為何不為長沙或桂陽太守,竊以為原因有2:
1.周瑜、魯肅、呂蒙相繼以下雋、漢昌、瀏陽、州陵為奉邑,其都督的象徵性意義
應該大於實質的物質意義,不太能說撤換就撤換
2.時間上來看,《吳書》所提到的桂陽太守裡,李肅(字偉恭,南陽人,非董卓那個)
是最接近吳簡的年代那位
3.從日後歩騭為臨湘侯、顧雍為醴陵侯來反推,或許早已有計畫再讓長沙郡割到更小
等於長沙好幾個縣陸續(將)被佔走,故縮水後的長沙郡,太守有大材小用的疑慮?
便從長沙、桂陽以外,再取一個離賊區也很近的來鎮守
依照東吳平亂後的慣例:"彊者為兵,羸者補戶"(陸遜傳),以此類推步隲"屯漚口,
求召募諸郡以增兵"(吳書)
注意是諸"郡"而非縣,再依照黃忠連同劉磐駐守攸縣,目的是為了跟海昏的太史慈
大眼瞪小眼的情況去推
攸以外的安成、永新、茶陵縣,其中極可能有幾個座落在豫章或廬陵郡
事實上267年孫皓"分豫章、廬陵、長沙為安成郡"(孫皓傳)
知安成縣理應屬於排第一個的豫章郡
可見從桂陽郡的陰山縣城,以及亂源之一的豫章或廬陵郡的安成等各縣裡
補充兵源會是十分合理的
然後是《水經注》:"(溱水)東北逕北宜春縣故城北...豫章有宜春,故加北矣...
"(溱水)又東北入汝。汝水又東南逕平輿縣南,安成縣故城北"
"([水米])水出江州安成郡廣興縣太平山,西北流逕荼陵縣之南...又西北過攸縣南"
"攸水出東南安成郡安復縣封侯山,西北流逕其縣北...攸水又西南流入荼(茶)陵縣,
入于[水米]水也"
大略的相對位置圖不難看出,安成縣不太可能在長沙:
平輿縣
汝水
汝水
汝水
溱水
汝水
溱水
宜春縣(豫章)
攸縣 汝水
安成縣
[水米]水
茶陵縣
[水米]水
[水米]水
甚至年代更晚的《讀史方輿紀要》,都直接告訴你"漢安平、安成二縣地,分屬豫章、
長沙二郡。後漢改安平縣曰平都。興平中,改屬廬陵郡"(抱歉我查不到出處 冏)
有了以上認知以後,接著就可以進入主題來談歩騭的臨湘侯國了,請看以下簡:
乾鍛佐安成區承年廿二 見(簡6704)
不屬於長沙郡的安成縣,其師佐居然也要跟其他長沙郡的屬縣,一起被征發到某處
例如:
右永新領師佐五人妻子七人合十二人(簡5915)
其十四人師佐弟妻子廿一人見今送(簡5907)
所以結論是我認為,臨湘侯國底下所轄管的領區,是有跨郡的,則自然還會跨縣啦
意即歩騭的爵位是臨湘"縣侯"
題外話,順便貼一下我以前聊過的還民,《會稽典錄》:"(徐)陵卒,僮客土田或見侵奪
,駱統為陵家訟之,求與丁覽、卜清等為比,(孫)權許焉"
1.已知駱統死於228年,則徐陵必死於228年之前
2.孫權在駱統死前"尤以占募在民間長惡敗俗,生離叛之心,急宜絕置,
權與相反覆,終遂行之"(駱統傳)
結合以上兩點,合理推論雖說明定禁止占募,但我們知道像這類賣身契的觀念
一簽下去有時候就是好幾年來著 以致無法在禁募後隨即收到立竿見影的功效
亦即23X年的嘉禾年間,依舊見得到從被占募的身份,恢復民籍而還原成普通百姓的還民
再看下列兩簡:
父兄二人,刑踵、叛走,以下戶民自代
六人縣吏兄各假一人自代(簡五.38708)
其一人大常客不應發遣(簡三.8399)
大常部曲大女劉汝七百租錢(簡一.6027)
告訴我們歩騭求召募諸郡以增兵這點,強力支持著奴因為原本已經回復民籍
則再成為部曲時,亦較無逃脫的問題之論點,以有別於作為依附人口的客
另外絕大多數還民、新還民都是以"大男"或"男子"的身份繳交限米,例如:
入都鄉嘉禾二年還民限米廿斛※嘉禾三年正月廿二日劉裏丘大男劉元關邸閣李嵩付倉吏
黃諱史潘慮(簡二.383)
入都鄉嘉禾二年新還民限米二斛※嘉禾三年正月十二日滭(?)山丘男子義柱關邸閣李
嵩付倉吏黃諱史潘慮(簡二.2729)
完美對照占募部曲,當然要找戰力比較高的男人,如此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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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嘛..食別郡這套,當年孫吳已經玩過食別縣了:呂蒙食下雋、劉陽、漢昌、州陵
但他後來受封的孱陵侯,《後漢書》把它擺在武陵郡,以上諸縣+舊有奉邑-尋陽、陽新
沒半個在武陵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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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琮"進封錢唐侯。四年,假節領九江太守",錢唐在吳郡,全琮並非吳郡太守
所以孱陵會放在新設的"南郡"內?
賀齊的山陰侯在會稽郡,但賀齊當的是從丹陽郡分出來的新都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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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權拜潘璋為巴東分出來的固陵太守,又封老家在北方東郡發干的潘璋
為位在揚州的溧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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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複習一下自己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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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沒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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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權"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以武昌、下雉、尋陽、陽新、柴桑、沙羨六縣為武昌郡"
晉書寫:"武昌郡吳置。統縣七...武昌、柴桑、陽新、沙羨、沙陽、鄂、官陵"
顯然吳國尤其孫權時的行政區劃,並非晉書可一言概括
畢竟三國志沒有地理志或郡國志,晉書寫東吳把孱陵放在新設的"南郡"內,非武陵郡
就隨便相信那代表三國時代,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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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三國志沒有專門講行政區的部分了,就算是周瑜、程普當南郡太守時也一樣
除非列傳裡有明確提到,否則其他都只能推論,但絕不是輕率的未經查證
就拿晉書來擅自主張東吳把孱陵放在新設的"南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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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別人之前先看看自己吧!難道你就拿得出「東吳把孱陵放在新設的"南郡"內」的史料嗎
?
我拿後漢書,主詞終究還是"後漢",但你主詞偷換觀念,用成東吳
「把孱陵放在新設的"南郡"內」
舉晉書也只是晉代的行政區劃,拜託別再張冠李戴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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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拿晉書的南郡為例,裡頭只說"吳置",而未提及哪個君主以哪些縣為南郡
所以當然只說晉代的行政區劃,要不然你要怎麼解釋,孫權設的武昌郡
跟晉書裡的武昌郡,縣的數量和名字都不一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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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邏輯,武昌郡也是吳置,那為何三國志寫孫權設的武昌郡,沒有全部都在晉書的武昌
郡裡面啊
改朝換代本來就會加加減減,未必全盤照抄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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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孫權時代下雉等6縣就算全都改名,也無法解釋晉代武昌郡變成7縣
代表有移入縣或分割縣的動作,需完全沒更動,才有辦法說"必定"在吳的南郡吧
你怎麼這麼肯定晉代動了武昌,其他郡就都順其自然的完美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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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也沒寫更動了武昌郡的哪些縣,但事實上就是跟孫權時的武昌郡有出入
表示只把更動後的結果寫出來,過程省略了,則你沒辦法用必定來形容不會更動
還有 2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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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經注》:"(江水)右合油口,又東逕公安縣北,劉備之奔江陵,使築而鎮之。
杜預克定江南,罷華容置之,謂之江安縣,南郡治。吳以華容之南鄉為南郡,
晉太康元年,改曰南平也。(公安)縣有油水,水東有景口,口即武陵郡界"
"油水自孱陵縣之東北逕公安縣西,又北流注于大江"
以上只透露吳以華容縣原本所在的南鄉郡,為南郡,至於吳的南郡有沒有包含其他縣
則看不出來
《元和郡縣圖志》:"公安縣,本漢孱陵縣地,左將軍劉備自襄陽來油口,城此而居之,
時號左公",如果孫吳納孱陵入南郡,就會用"本吳孱陵縣地"了!
所以你所謂孱陵在208-269屬於南郡,應該要這樣解釋:
《太平寰宇記》公安縣:"後漢作唐縣地,在西偏又為(漢)孱陵縣地,俱屬吳之南郡(地)"
對應前面的縣地,才不會跟元和郡縣圖志衝突,總之納入吳之南郡的是公安縣
Google徐暢《釋長沙吳簡"君教"文書牘中的"掾某如曹"》,這篇舉出下例:
君教 丞出給民種粻掾烝 □如曹期會掾烝 錄事掾谷水校
主簿 省 嘉禾三年... (簡貳?257)
再以其他吳簡裡的君指臨湘侯相、掾烝為縣吏、主簿為縣功曹史
來說明臨湘侯國期會的行政過程,亦即臨湘或相鄰的縣,從屬於臨湘侯國
是故同理即便吳國拿回公安後,改回原名孱陵,也是屬於孱陵侯國,不屬於任何郡
〈陸遜傳〉載270年"大司馬施績卒,拜(陸)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
樂鄉、公安諸軍事,治樂鄉"
注意到了這時候,原本漢孱陵縣地的公安縣,依舊健在,並未更名成孱陵縣
至於吳復置孱陵的史料證據,就是封給呂蒙的孱陵(縣)侯國
《水經注》:江水又逕(晉)南平郡(原吳孱陵侯國)孱陵縣之樂鄉城北,吳陸抗所築"
就是吳廢了孱陵縣,改為樂鄉縣的史料
※ 編輯: Houei (124.218.199.193 臺灣), 05/26/2023 1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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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說法,不就我上面貼的"公安縣,本漢孱陵縣地,左將軍劉備自襄陽來油口,城此而
居之"
指"漢"孱陵
2.上面也貼過了,就270年陸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
樂鄉、公安諸軍事,治樂鄉"
"江水又逕(晉)南平郡(原吳孱陵侯國)孱陵縣之樂鄉城北,吳陸抗所築"
270年之前,公安縣跟孱陵縣並存,之後被陸抗改孱陵為樂鄉
從來沒有公安改名為孱陵的說法
你要證明孱陵屬於南郡,起碼像我一樣,貼上有在臨湘侯國縣召開臨湘縣級會議的簡牘
舉出在臨湘縣開長沙郡級會議之證據
這樣我就信孱陵侯國屬於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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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用後面朝代寫出來的,去質疑當代正史+出土簡牘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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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後面朝代的縣志,比起臨湘簡牘更能代表孱陵當時的孫吳制度
需要寫論文的是你吧
※ 編輯: Houei (101.10.45.178 臺灣), 05/28/2023 18: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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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貼的水經注,沒有跟三國志或吳簡衝突,倒是你的縣志有衝突,如此而已
※ 編輯: Houei (101.12.89.95 臺灣), 05/28/2023 1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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