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劉備呂布曹操 三人裡哪兩個人格比較近
另外,劉備人格真正的線索,用他一生的經歷,其實可以很清楚的排列出來
這與上篇講的他的人格側寫,是完全高度一致的
23歲 -- 出道
投靠雇主鄒靖,立功,被任命為安喜尉
被裁員,對人資行使暴力後流浪
投靠雇主毌丘毅,立功,被任命為下密縣丞
原因不明不久辭官,暗示為:人格安定有問題,職場待不久
30歲 -- 投靠公孫瓚,立功,被任命為平原相
32歲 -- 陶謙招攬劉備當傭兵,劉備接受,無縫跳槽,帶走所有資源,背棄上司田楷
新雇主為陶謙,據點改為小沛
33歲 -- 基於不明原因,取代雇主陶謙
36歲 -- 被呂布打敗,投靠新雇主曹操
38歲 -- 侵吞雇主曹操的資源,在下邳小沛獨立
被曹操打敗,投靠新雇主袁紹
袁紹派遣劉備駐守汝南
40歲 -- 背棄上司袁紹交代任務,放棄汝南,投靠新雇主劉表
47歲 -- 背棄上司劉表的遺留政策與背叛新雇主劉琮,發動荊州內戰
被打敗,投靠新雇主孫權
51歲 -- 劉璋邀請劉備入蜀當傭兵
背叛雇主劉璋,開始襲奪益州戰役
59歲 -- 基於江湖兄弟情誼,進攻前雇主孫權,兵敗,死亡
以上是劉備的履歷表
你會發現以下幾個重點:
1. 劉備集團其實就是一個僱傭兵集團,可稱為江湖遊俠集團
2. 劉備有相當高的聚眾能力,以及組織江湖人士的戰鬥能力
但對於雇主毫無忠誠與感恩可言,換雇主如換衣服
哪裡比較有更大的利益,他會馬上斷然跳槽,把雇主的投資與資源全部據為己有
甚至襲奪雇主家產,也是常有之事
可以簡化為:他對手下很好,但對雇主完全沒有丁點忠誠義理,一輩子都在背刺
3. 劉備的軍事能力很可能大於呂布
因為呂布不過只是三姓家奴(換了兩個知名雇主)
但劉備的履歷表裡,劉備竟然有十個雇主
以同等價值觀標準而言,劉備完全可以被評為10姓家奴,家奴之力是呂布的5倍
為什麼那麼多人明知到劉備這麼危險,履歷這麼差,卻又想要找他來當傭兵?
當然只有一個解釋,劉備的戰鬥組織能力很強
所以戰鬥力比較低的雇主,很多人都沒辦法受得了雇用劉備的誘惑
由於他的生存時間遠比呂布久
基本上,可以合理推測:劉備的戰鬥力很可能比呂布強
如果你把戰鬥力,定義為:聚眾進行軍事戰鬥 的能力 的話
而不是個人武勇
其他逸話:
1. 曹操是心理安全感很強的好人家,正統派的將才,所以他非常愛才
他對劉備非常好,所以在劉備背刺他之後,他實在非常怒不可竭
還咬破手指,到處跟他的團隊抱怨
2. 曹操和袁紹本來是關係好的同盟,之所以轉為敵意
是因為劉備和袁紹告密(讒言)説:曹操在暗地裡做準備,想要弄袁紹
這件事體現了劉備真實的人格,其實非常惡劣下品(ungrateful son of a bitch)
3. 關羽與劉備同在曹操門下時,關羽曾經建議劉備,要不要把曹操做了
這件事顯示出關羽和劉備和呂布的人格高度同構
屬於江湖屠狗之輩,和兄弟很有義氣,兄弟之外的人全是宰割對象
這種人完全沒有忠誠義理,也就是說
關羽是一個只有江湖小義,完全沒有大義的人,真的是完全不知感恩
江湖人士特別愛拜關公,其中有非常隱晦的線索
如果你認真看完了我寫的上篇,還有這一篇
劉備和孫權的關係,你應該會有完全不一樣的格局理解
劉備和孫權,不是國與國的賽局
而是雇主上司在駕馭一個很難搞、很沒有忠誠義理、但有能力很強的手下的賽局
這個賽局,其實在江東政權裡一直不斷地重演
六朝皇帝終身都在搞這種賽局,有時會成功鎮壓雇傭兵(侯景)
有時候會被雇傭兵反戈一擊,雇傭兵自己成為帝王(陳霸先)
劉備只是其中的一個失敗者而已
所以大部分人,在角色設定上設定錯誤
你的賽局當然就會推不到精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8.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N/M.1681546252.A.CDF.html
推
04/15 18:38,
1年前
, 1F
04/15 18:38, 1F
→
04/15 18:39,
1年前
, 2F
04/15 18:39, 2F
→
04/15 18:39,
1年前
, 3F
04/15 18:39, 3F
→
04/15 18:40,
1年前
, 4F
04/15 18:40, 4F
噓
04/15 19:18,
1年前
, 5F
04/15 19:18, 5F
噓
04/15 21:06,
1年前
, 6F
04/15 21:06, 6F
噓
04/16 04:13,
1年前
, 7F
04/16 04:13, 7F
→
04/16 08:31,
1年前
, 8F
04/16 08:31, 8F
噓
04/16 09:02,
1年前
, 9F
04/16 09:02, 9F
→
04/16 09:02,
1年前
, 10F
04/16 09:02, 10F
噓
04/16 13:27,
1年前
, 11F
04/16 13:27,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