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獨異志》選2
※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 引述《CVC (Hate me or love me)》之銘言:
: : 晉羊祜,字叔子,爲荊州守,有恩及閭裏。及死,闔境並不言祜字,其有同音,亦改
: ^^^^^^
: : 諱之。襄陽百姓于峴山立墮淚碑。
: 《獨異志》是唐人「李亢」的作品,
: 但這「李亢」也有被記作「李冗」或其他名字的,
: 總之是唐代一位姓李的文人所撰,內容多記古代(比唐代還古的『代』)之事。
: 這則記事裡的「荊州守」三字,反映出作者的唐代背景,
: 或者可以說這個「荊州守」的說法,是李先生對前代官制上的誤解。
: 《晉書‧羊祜傳》記載羊祜獲授「都督荊州諸軍事、假節」,
: 魏晉時期的「州」長官,要麼是單任「刺史」,
: 要麼則是任此類「都督」職。
: (被授予『都督』某州或某幾州『諸軍事』者,常常會兼任一州的『刺史』。
: 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時,其本來的官銜為尚書左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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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以「尚書左僕射」的官銜來擔任「都督荊州諸軍事」之職,並且「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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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晉書‧羊祜傳》,發現敝人這裡說得不完整。
〈羊祜傳〉說:
「泰始初,詔曰:『……其以祜為尚書右僕射、衛將軍,給本
營兵。』……帝將有滅吳之志,以祜為都督荊州諸軍事、假
節,散騎常侍、衛將軍如故。」
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晉書》在校勘記裡,
說明〈羊祜傳〉此處說的「尚書右僕射」有錯誤,參較其它相關史料,
可證明羊祜此時被授任的官銜應該是「尚書左僕射」。
羊祜在被授予尚書左僕射官職的同時,也被授予「衛將軍」的官職,
「衛將軍」同時也是一個『將軍號』。
自曹魏以來,出任『都督XX諸軍事』之職者,都必須要有將軍號,
有將軍號的人,才能名正言順、名副其實地擔任『都督XX諸軍事』這種著重於
軍務、戰守方面事項的職務。
就這個意義而言,可以說『都督XX諸軍事』是一種『武職』
──當然,這是一種簡化了的說法,
地方最高軍事長官在籌備戰守軍務的同時,
又哪裡能夠不插手併理民政事務呢?
這裡要強調的,是『都督XX諸軍事』一職與『將軍號』之間的關聯性;
羊祜之所以能夠出任都督荊州諸軍事之職,其制度上的最主要依憑,
是羊祜的「衛將軍」官職。
前文中一下子講「官」、一下子講「職」,一會兒又講什麼「官職」,
到底它們的差別是什麼?
在比較早期的古代中國官制中,是沒有明顯區分「官」與「職」的,
幾乎可以說所有的官位都是「官職」──「官」與「職」的意義是二而一的。
看到「官」名,就知道它的「職」掌。
然而政務中總會有一些臨時差遣,這時候就可能叫某個官員去幹這些臨時差事,
這些臨時差事的執事者有時會被賦予特別的稱謂,例如「使者」。
「使者」可以說是一種「職」,當使者的人,另外有他本來的官銜,
這種時候,「官」與「職」的意思就有加以區分的必要,
被派去執行某種特定差事的官員,因此種特定差事而有某「職」,
在此同時仍保有原本的「官」位,即以某「官」居某「職」。
臨時差遣如果頻繁地出現,久而久之就會衍生出專門幹這些差事的臨時官名,
這些臨時官名不在一般正常的官員編制中,
但久而久之,它們當中的一部分可能就會被納入官制,
成為一個「官」,而不單單只是一種「職」稱。
『都督XX諸軍事』是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
曹魏以來,都是以有將軍號官銜者擔任『都督XX諸軍事』這種「職」,
『都督XX諸軍事』這種「職」不是「官」,
出任『都督XX諸軍事』的人的「官」是『XX將軍』,
例如羊祜以「衛將軍」的官去幹「都督荊州諸軍事」這差事。
曹魏以來,正式的「官」在制度上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品」,
這是官品制度的源起,但『都督XX諸軍事』這種職位是沒有「品」可言的,
一個出任『都督XX諸軍事』的人他到底是幾品官,
那得看他的本官及受封爵位居於幾品而定,
例如「都督荊州諸軍事」的羊祜的官品,
必須以他同時受任的尚書左僕射、散騎常侍、衛將軍、侯爵的品秩中最高者而定。
至南朝劉宋,「持節都督」,亦即『都督XX諸軍事』,
才被賦予正式的官品,成為「官」的一種,
此時的『都督XX諸軍事』,要說它是「官職」,就也 ok 了,
在那之前,『都督XX諸軍事』在形式上還是一種「職」。
其實將軍號也有這種性質與發展軌跡,若看《史記》、《漢書》,
可以發現漢代前期的帶兵出征的「將軍」,在被任命為將軍之前,
大多是擔任其它官職的,
因此常可看到裡頭有『某某人以某官為前將軍』之類的敘述。
例如《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其明年春,大將軍(衛)青出定襄,合騎侯(公孫)敖為中
將軍,太僕(公孫)賀為左將軍,翕侯趙信為前將軍,衛尉
蘇建為右將軍,郎中令李廣為後將軍,右內史李沮為彊弩將
軍,咸屬大將軍,斬首數千級而還。」
後來各號將軍才逐漸有正式的祿秩,乃至於曹魏以來配有相對應的官品。
南北朝後期,『散官』制度逐漸形成,並且長久延續發展。
簡單講呢,官職品秩高低的區分、表記方式,
類似今日我們的公務員分簡、薦、委共十四個職等,
各種不同的職位,各有其相對應的職等範圍,
看到一個公務員當任某職,就可以大概知道其職等是幾等;
一個有公務員資格的人,也有可能有職等而無職位,
南北朝以來的『官人』,也有可能有「官」而無「職」,
也就是有「品官」(表示某人有X品的當官資格),
而無「職官」(實際上屬於X品的官職)。
(也就是有X品的當官資格,但什麼官也沒當;
但這些X品的當官資格,本身有特定的官銜加以稱呼,
例如五品的當官資格,稱為中散大夫)
這裡「官」的概念,和前面敝人說的、較早期的「官」相比,
又有更複雜的內涵,包括了『散官』與『職事官』兩大主要體系。
如同前面說過的,這臨時差遣是任何時代都會有的,
唐代形成的節度使、觀察使、判度支、鹽鐵使等各式各樣的「使職」,
(「使職」,顧名思義即是屬於「使者」性質來辦理的臨時職位)
這些原來都是臨時差事,待臨時差事逐漸都有了長久的執行需求,
臨時職位也就一個個成了常設職位,
只不過唐代官方始終沒有給這些職位相對應的「品」,
唐代的節度使,就像是魏晉的都督XX諸軍事(持節都督)一般,
都不是個「官位」,而都是「沒品」的「職位」(職)。
好像很亂齁?!歡迎各位板友挑錯補充,因為我邊PO也邊覺糊塗了起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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