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獨異志》選2
※ 引述《CVC (Hate me or love me)》之銘言:
: 晉羊祜,字叔子,爲荊州守,有恩及閭裏。及死,闔境並不言祜字,其有同音,亦改
^^^^^^
: 諱之。襄陽百姓于峴山立墮淚碑。
《獨異志》是唐人「李亢」的作品,
但這「李亢」也有被記作「李冗」或其他名字的,
總之是唐代一位姓李的文人所撰,內容多記古代(比唐代還古的『代』)之事。
這則記事裡的「荊州守」三字,反映出作者的唐代背景,
或者可以說這個「荊州守」的說法,是李先生對前代官制上的誤解。
《晉書‧羊祜傳》記載羊祜獲授「都督荊州諸軍事、假節」,
魏晉時期的「州」長官,要麼是單任「刺史」,
要麼則是任此類「都督」職。
(被授予『都督』某州或某幾州『諸軍事』者,常常會兼任一州的『刺史』。
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時,其本來的官銜為尚書左僕射,
他是以「尚書左僕射」的官銜來擔任「都督荊州諸軍事」之職,並且「假節」)
《獨異志》的「荊州守」,可理解作『荊州太守』或『荊州郡守』,
但魏晉時期的「州」,哪來的太守當長官呢?
由於南北朝以來「州」的建置數量膨脹,南北朝中、後期的「州」,
其轄境大者約若漢晉時期的「郡」,轄境小者甚至有才管轄州民百來戶的,
也有空置州稱、實際上根本沒有土地管轄的「州」。
到了隋文帝時期,便把「郡」這一級地方行政單位給拿掉,
直接以「州」來領「縣」。
隋煬帝登基,一方面是好古制,一方面也是藉形式上的古制來建立新帝新氣象,
因此他改「州」為「郡」
──不用「州」了,直接把每個既有的州取了漢代的郡名,
順便對既有的州轄境加以調整除併,此際的地方行政單位,
變成「郡」、「縣」二級,沒有「州」。
「州」在唐代再度復活,地方行政單位在唐代的大多數時期,
都是以「州」、「縣」二級為基本區劃;
(至於從監察區劃發展出來的「道」、節度藩鎮單位,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與州、縣的地方行政區劃兼用並行,這裡敝人就不提了,
但也歡迎板友補充、討論,因為這對於秦漢以來的地方行政制度變化情形而言,
是很有參考意義的~~)
唐玄宗時期,曾採取與隋煬帝雷同的措施:他也改「州」為「郡」。
而就隋唐時期而言,當時的文人官員,
其實也一直有以漢晉時期的郡名來稱呼各個「州」的習慣。
《獨異志》這則記事裡的「荊州守」,
其實是李先生以唐代的習慣去描述魏晉時期的「州」長官,
因為唐代人自己在提他們唐代當時的「州」、「郡」時,
稱「州」稱「郡」一般是沒有什麼差別的,
所指的都是同一等級的地方單位,
當一個唐朝人在應酬時提到某某州或某某郡的長官時,
如果他選擇稱「州」,通常情況下,他就會稱這位長官為「刺史」,
倘若他決定要說「郡」,那麼他就會管這位長官叫作「太守」;
然而把「州」、「郡」、「刺史」、「太守」互相混著連用,
這種情形當然也不會沒有。
唐朝人稱他們唐朝自己的刺史、太守,兩個詞混用,講的都是同一回事,
但《獨異志》的作者李先生拿唐朝這種通稱同指的習慣,
來講魏晉時期的「州」長官,把「都督荊州諸軍事」等同於「荊州太守」,
這下就揮棒落空囉。
唐代的「荊州」,一方面是「州」,但也曾被置為「大都督府」,
唐玄宗改州為郡時,給荊州改的郡名是「江陵郡」。
(隋煬帝給「荊州」改的郡名則是「南郡」,
隋煬帝時的南郡,和唐玄宗的江陵郡,位置差不多,
就是漢代以來的江陵地區)
羊祜任都督荊州諸軍事之職時,江陵地區仍在孫吳的控制之下。
魏、晉是以襄陽郡為前線根據地,在荊州地區與孫吳大致隔著沔水(漢水)相持。
其間雙方你來我往、進進退退,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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