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者:免費讓問題更嚴重 回歸簡單費率方
中國時報 【曾懿晴/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都會區國道依舊壅塞,費率複雜也令民眾感到不便。逢甲大學
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呼籲,交通部應盡快將免費里程當成體驗期,回歸簡單
公平的費率方式,否則都會區短途交流道塞車將更嚴重。
李克聰指出,所有學者專家都認為不應該有免費里程,否則將衍生諸多問題。如今
每台車每天都有20公里免費里程,造成部分區段交通量過大,又可能有民眾不想超過免費
里程而在特定交流道匯出,造成交流道嚴重打結。
他舉例,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過去在計次階段的尖峰時間每天都嚴重塞車,計程收
費後因有免費里程,部分車輛希望匯出國道,以銜接台64、65線快速道路。大批車輛匯出
、匯入可能超過匝道設計容量,不光特定路段塞車,交流道回堵只會設得更加嚴重。
計程費率複雜造成民眾無所適從,不僅計算困難,連翻通行費表都被密密麻麻的數
字搞昏頭。李克聰表示,交通部應將免費里程當成初期優惠,簡單的費率對交通更有幫助
,不正常的塞車才會回歸常態,之後再透過差別費率讓國道車流分配更均勻,才能達成管
理效果。
針對遠通電收ETC APP遭駭客入侵問題,李克聰認為,越複雜的費率,越容易有被
駭的危機,讓駭客認為逃費機率變大。遠通電收應未雨綢繆加強戒備,設定更高層的防駭
策略。否則一旦駭客入侵,民眾對政府的信用度將大打折扣。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4010300091.html
中國時報【林建山】
實施39年的國道高速公路人工計次收費制度畫上句點,改採電子化計程收費。
對於此項變革,社會輿論爭議聚焦:這是為ETC而ETC,損傷「既往不必付費之消費
者」權益,責難高公局不當溢收、超收通行費……。民粹式意見既悖離國家交通發展政策
的論證範疇,也模糊了公共費率政策所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的本旨。
高速公路之建設與營運,是政府公共服務上必要的一項基礎建設,其經濟財貨屬性
,為典型的「準公共財」,僅提供局部選擇性國民使用,因此,國際間例採「使用者付費
」原則,以彰顯用路正義。
先進社會所見高速公路,不論名為Freeway、Highway、Toll Road或Turnpike,率
皆依這一原則,且歸為「必收之公共費率事項」,其費率收取之正當性在於:上路者既付
了費,就是買到時間、效率、安全、速度、順暢感及節能減碳價值的「優先權」,所繳付
資費,既非給予高公局,亦非給予交通部,更非繳給行政院,而是繳給「未使用高速公路
的23至24%的國民」(因為高速公路使用者僅700多萬擁有車輛人口的六分之一)。
政府採行BOT方式,真正政策旨意在有效消解過去人工收費、柵點收費、計次收費
的「稽徵成本偏高」問題,也符合國際綠經濟趨勢,促進社會之高效用路,落實使用者付
費原則之「走多少、付多少」,讓必須付費的都繳了該繳的錢,消除或禁絕「白吃客」「
不付費乘轎人」之機會空間,落實「準公共財使用者必繳費」的用路正義。
在制度經濟學中,政府施政本應在公共機制設計上有效排除「不付費乘轎人」。「
不付費乘轎人」,正是傳統柵點收費及計次收費機制中長期存在的「使用準公共財或準私
有財卻能逃費或不付費的人」,或者「把社會成本變成為個體利益的人」、「占了公共利
益便宜的人」。
因此,今天檢視交通部在促進高速公路使用效率,維護繳費公平正義,推出全面
ETC政策之同時,竟又搭配「免費里程20公里及橫向國道不收費」方案,豈非正是另類理
盲的政策思維。
如此不但無法改善甚至更惡化「長期不付費使用國道」問題,既違反公平原則,也
失卻ETC政策之願景美意,也不啻「凡使用準公共財而逃費或不付費者,反而得到優惠待
遇」,更是悖違社會公平正義,造成社會更大的集體憤慨!
台灣人要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負擔輕重而患負擔不公」,何況以台灣
的政治氛圍,「免費」善門既開,破壞「使用者付費」精神,恐怕就再也難以關上。(作
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4010300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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