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道7號為什麼不用快速公路
公路法對於國道的定義是:國道:指聯絡二省 (市) 以上,及重要港口、機場、邊防重鎮
、國際交通與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要道路。國道7號的主要服務對象就是高雄港區的
聯外交通,高雄港是台灣重要港口應該是無庸置疑的,所以這條路完全合乎國道的要件。
另外,省道快速公路是完全由公務預算支應,國道高快速公路則是由國道建設基金與公務
預算共同投入建設,而且國道建設基金投入的部分未來會以收費償還,兩者本質上還是有
所差異性。
國道7號惟一只有在仁武端與國10交會,如果要編成國道支線也是國10甲,但從其路線長度
、定位與重要性而言,的確是超過目前的國道支線(國3甲及未來的國2甲),所以編成國
7不為過,而且國7未來是否有機會北延岡山、路竹...甚至更遠的地方,仍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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