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某人對蘇花改的質疑
※ 引述《zivchen (沒什麼主張)》之銘言:
: 先說不是我,是從公路總局公布的資料看到的:
: =================我是分隔線===========
: (一)「安全回家之路」安全問題!
: 開發單位以道路坍方為由,並為回應花蓮鄉親訴求台九線事故率偏高,需要「安全回家的
: 路」的訴求,而提出本計畫。然而,道路坍方與道路線形是否即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
: 經分析警政署2001-2007年,台九線線(台北至楓港)之事故資料可知:
: 1.以A1事故言,7年總計死亡627人,受傷302人。A2事故總計受傷19,848人。
: 2.「池上馬蘭」、「瑞穗玉里」、「林榮光復」等路段之A1事故次數最多。「宜蘭橋羅東
: 」、「池上馬蘭」、「礁溪宜蘭橋」等路段之A2事故次數最多。蘇澳和平路段非主要A1
: 與A2事故地點。
: 3.「酒醉(後)駕駛失控」、「未注意車前狀態」、「違反特定標誌」、「超速失控」是
: A1事故肇事主因。
: 4.「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讓車」、「違反特定標誌」、「酒醉(後)駕駛失控
: 」則是A2事故肇事主因。
: 由事故資料分析知,駕駛人酒駕、違規等「人的因素」才是造成本路段不安全(事故率
: 偏高)的主因,「道路因素」一道路坍方(通阻與否)並非台九線事故的主要肇因,更非
「安全回家之路」-> 我認為這句話是訴求可以提供安全係數相對較高的路
包括提供不易受到外在因素影響造成道路的不安全 ex.坍塌。嚴格監測路況,
有效車道容量,鋪面..等等。另外我個人覺得蘇花這邊可能還兼有一點的心理
因素:在一邊山壁一邊幾十幾百公尺的深崖海岸所產生的較大不安全感。
就像西部國道一樣會有大小事故,"道路硬體本身"是比較安全的,但人為的不當
駕駛使得原本設計安全的道路變成不安全。-> 但放諸四海有汽機車存在的地方
總是就有肇事傷亡的可能,總不能一個政府遇到地方要求建設時就落一句"等你們
都能乖乖安全駕駛時降低人為肇事率時我們再來討論蓋公路吧!?"
"駕駛因素造成道路不安全"所造成的傷亡是民眾自己要去承擔的。
"道路本身規劃.設計.選線...等等不安全"所造成的傷亡民眾是會有意見的。
因為一個傷亡是來自"自找的",而一個傷亡卻是來自"被害的"。
所以用這兩個所造成的傷亡數據來討論「安全回家之路」這句話我覺得有點不太ok。
當然也可以說「安全回家之路」這句口號用在對人民宣導尋求支持是比較有感染力的。
如果要用精確一點的口號例如什麼我們要一條"道路等級比較好的回家之路"。我想這
口號聽起來是比較理性準確一點,但相對的也就比較不刺激吸引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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