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高鐵橋下的道路
※ 引述《BVt (魔球)》之銘言:
: 目前有桃園縣、嘉義縣、台南縣把高鐵橋下的路規劃為道路使用
: ,並且有編號,分別是29甲、29丁、29戊,中間缺號的乙丙是預留
: 給苗栗和雲林使用的。
容我問個問題 因為有條法規是這樣寫的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15條
公路主管機關,應依制定之公路路線系統,按下列原則分別編號,並將路線編號公告之:
一 南北向路線,自西向東逐條依次以奇數編號,並以北端為起點。
二 東西向路線,自北向南逐條依次以偶數編號,並以西端為起點。
三 附屬於前二款路線之副、支線,應有一端與主線相連,並以原路線號碼附加天干或數
字號碼。
四 高架道路應視為另一公路系統,單獨編號。
五 路線上之橋梁、隧道、涵管、標誌、照明、交流道等重要設施,應依
各路線之起訖方向依序編號。其他設施之編號由公路管理機構決定。
前項路線及設施編號完成,應於路上設置編號標誌、里程標誌,或於各項設施上編號。
為保留省道重要路線原有編號長期使用之習慣,其路線編號次序得不受第一項第一款、第
二款之限制。
高鐵聯絡道路採這樣子的編號法 不知有無適法性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8.176
推
07/12 20:12, , 1F
07/12 20:12, 1F
推
07/12 21:55, , 2F
07/12 21:55, 2F
→
07/13 10:42, , 3F
07/13 10:42,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