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Landry Fields與暴龍達成三年合約協議
※ 引述《jsoccer (Fairy Dang-Sing犯規啊)》之銘言:
: 推 timk7:先推(其實有點不懂XD) 07/04 21:25
: → timk7:所以暴龍薪資方面每年佔6.33,但球員拿到金額是5/5.2/8.7 07/04 21:27
: → timk7:而尼克方面是因為薪資空間的關係?所以佔薪資是實領而不是均 07/04 21:28
: → timk7:然後尼克是只能提供全額中產?暴龍可以提供這種Backloaded 07/04 21:30
: → timk7:所以提升續約的難度??(我對薪資條款其實不懂QQ) 07/04 21:30
其實這就是Arenas條款
http://www.cbafaq.com/salarycap.htm#Q44
為了避免"沒有大鳥資格的RFA"合約到期的時候,母隊沒有辦法提出匹配的合約留下它,
但又不能過份限制球員的薪資(這樣工會又要拼命了,Derek Fisher一個飛踢衝進來這樣)
所以2005年談出了這樣的東西:
限制RFA頭兩年的薪資,第一年不能超過中產階級條款。
(代表母隊可以用早鳥條款或中產階級條款跟進這張對RFA的報價)
但第三年則可以大幅成長,讓球員拿到他在規定下所能拿到的最高薪資。
而合約總額則是視這份合約的第一年薪資,也就是球隊願意出多少薪資空間去簽他而定
以暴龍這份合約來說,就是6.33M,三年約的話,總額就是6.33x3=19M。
第三年(或甚至第四年)的金額是「總額」減去「受限制的頭兩年」。
(但是,這個金額不能超出"該球員在規定下所能拿到的最高薪資")
但這是對「要跟進這張offer sheet(合約意向書?)的RFA母隊」而言,合約長這樣。
對提出offer sheet的球隊來說(這裡是暴龍),就已經是用薪資空間來簽人了,
幹嘛還要弄成5/5.2/8.7這樣?他們第一年有足夠薪資空間開6.3M啊。
所以同樣一張合約,跟或不跟,對兩支球隊薪資表上的狀況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年大幅成長的金額,會讓豪華稅變得很刺激啊)
至於球員會怎麼拿到錢....
抱歉,我真的不知道,我祇知道總額是一樣的,
至於會不會隨著母隊有沒有跟進,而每年實領從6.3/6.3/6.3變成5.0/5.2/8.7,
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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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浪漫...就是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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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2.11.35
※ 編輯: jsoccer 來自: 1.162.11.35 (07/0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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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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