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區間車撞上自家號誌維修人員傷重
這五年來
號誌體系每況愈下
從原先20多個人的編制 大幅衰減剩一半
正職退的退 約僱資遣的資遣
差點連24小時輪班人員都排不出來
新人呢?
出事的段 去年退休離職約20-30人
補入正取七名 僅一名報到
雖靠增額錄取勉強多補了幾個人
近期自辦 協助他單位的大小工程不斷 僅有人力根本杯水車薪
搞得各分駐所 別說安全瞭望 連維護保養都不知該怎麼分派
好 談勞安問題
出事的段 勞安資料文件評比獲得不錯的肯定
還被拿來當做勞安文件觀摩學習標桿
很可惜的是 假的
全部都是漂漂亮亮的書面paper
要求現場人員簽名畫押
出了事 已善盡告知 資方無責 是員工自己的事 形同生死狀
完全保護資方
實質的問題 完全擺爛
就現有的人力 不管平日維護 或值班人員故障維修 根本連台鐵基本勞安規定都沾不上邊
但要不要上工?
要 因為老屁股會在私底下靠邀 搞分化 說閒話 抱怨
意見分歧 所以很難真正集結眾人之力
對於不符合勞安規定之際拒絕上工
消極的辦法 就是拒絕簽署勞安的一切資料文件
像我自己是立好遺囑
哪天若出了意外 要自己的家人全力究責 (也包括實證)
台鐵現場工作都十分危險
我會說 號誌人員最危險
多半都在列車運行時段在線路上維護保養或維修
北部平均一次上工 一名工作人員身邊平均經過近100列次上下行列車
為什麼要在平時列車運轉時工作:
1. 人力不足下的排班制度 以無人力可調配至夜間封鎖時段保養
2. 號誌故障不見得會造成列車延誤 但只要一壞不管影響與否 都要去修 最多兩個人
至於每逢事故必會拿出來討論的保修單 可以改名叫做卸責單
這篇報導很意外的寫到了一個重點
確實有越來越多的車站 要求我們親筆寫下註記一堆免責條款:
不影響行車 自行派員瞭望 車站不負責呼喚應答及告知車次 及安全自負
這些註記的法源何在 車站拿不出來 只說上面交代要寫
局勞安室前陣子發了個低能公文 大意是:
1. 沒填保修單進入現場者小過乙支 舉報者小功乙支
2. 緊急事故/行車影響 可先不填保修,以無線電通報,事後補填
保修單的意義究竟何在?
緊急的時候可先不寫 不急的時候不寫就小過
雙重標準 把保修單當作業績報表嗎?
結論:
會發生這等事 遲早而已
連現場主管都沒人要當的體制 別指望這單位有多好
保修單 勞安制度都保護不了我們
唯一能做的 不符合勞安規定時 拒絕上工
列車誤點 高層就算沒有肩膀 也要捏著LP承擔
人命問題 事過境遷 沒人會記得當時的痛
而痛的人 再也回不來了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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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oming (1.1.125.103), 08/11/2016 1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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