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愛趴租車男吐實 「車上有性行為」
坦承有性行為 最重判10年
2012年 02月28日
【綜合報導】台鐵「一女戰十八男」性愛趴主辦人蔡育林昨遭警方上銬拘提!蔡嫌先前自
認他和性愛趴參與者很難入罪,但板橋地檢署昨指出,蔡涉嫌向參加者收費後媒介性交,
無論女主角有無收費,蔡都已涉及《刑法》圖利使人性交或猥褻罪,最重可判五年。昨有
讀者爆料稱女主角未成年,僅十七歲;板檢表示,若屬實,且有性交易,蔡嫌最重可處十
年徒刑,參與的癡漢最重可處一年徒刑。
已有10參與者到案
蔡育林(三十八歲)未婚、高職肄業,無業,有媒體指他是擔任旅行社領隊,平常會帶特
殊團。蔡嫌住在新北市三重區,警方昨向板檢聲請拘票及搜索票。鐵路警察局第一警務段
副段長王寶章表示,警方在蔡嫌住處查扣保險套、收受匯款存摺及電腦資料,蔡供稱自己
也要繳費參加活動,並沒牟利,因蔡嫌拒絕夜間偵訊,將待留置室一晚。王寶章說,包括
蔡嫌,已有十名參加性愛趴者到案;另女主角是否收錢,待她到案釐清。
警方調查,蔡育林去年底在「花魁藝色館」BBS站發起「癡漢電車」活動,上周日安排十
八名男子與暱稱rainyfull的女主角、女助理、男糾察共二十五人,於承租的客廳車車廂
開性愛趴。參加者須繳八百元,女主角除外,共有二十名男子繳費,當天有兩人未出席。
台鐵性愛趴上周經《蘋果》揭露,各界譁然。蔡嫌昨下午在台北捷運忠孝新生站接受中天
新聞專訪,指他經層層驗證才讓對方參加活動,女主角主動與他聯絡說要加入,「一切都
要自主行為才可以。」對於外界質疑女主角可能收費,他說:「她不能收任何費用,包括
她身上穿的衣服,我也要拿回來,也不是給她。」他坦承當天有發生性行為。蔡男受訪後
,在捷運忠孝復興站被拘提。
女主角被爆未成年
昨有讀者爆料,稱女主角僅十七歲,根本未成年,事發後很驚恐。據癡漢「小化」先前接
受《蘋果》專訪時描述,女主角長相清純,集體性愛過程中從頭到尾閉著眼。
板檢發言人李海龍指出,將調查女主角年齡及是否有收費,若她未滿十六歲,與她發生性
行為者無論有無金錢交易,一律觸法,可判七年以下徒刑;若女主角滿十六歲但未滿十八
歲,與她性交者若無性交易,即不涉刑責,不過,若女主角有收費,依《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防制條例》,與她性交者可判一年以下徒刑,蔡男媒介未滿十八歲者進行性交易,最重
可判十年。
律師姚本仁認為,活動前女主角自稱十九歲,若有意欺瞞,活動當天眾癡漢從其穿著打扮
、談吐也看不出她未成年,則可能免責。
沒18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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