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板主、板規、精華區

看板RO作者 (○抒情的搖滾╳)時間14年前 (2011/10/01 11:01), 編輯推噓11(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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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篇文章我一個月前就想PO了,只是基於友誼情感因素覺得猶豫(詳後述)。 2.我一直覺得書本上與實際應用是有極大落差的,相信大家都認同一件事, 就是政治學書籍裡面的理論,與實際現實應用上差距很大, 在台灣每每到了選舉,或是重大社會議題發生時,就是某兩方在互幹, 或是一付自己最棒捨我其誰的樣子。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但服務過群眾,盡過心力了也就夠了, 試想如果不是前人的離開與退引,哪有輪到自己替眾人服務的機會呢?  因此我說服務過了,替大家作過事了也就夠了。  所以我個人覺得板主是個人板的用詞,公共看板應該稱之板務。   3.lightshade板主在我兩年多前第一次剛回鍋RO時,給了我一些幫助。  因此我在這篇文章的想法於心裡產生時,我覺得很矛盾,因為有些部分與他有關。 4.就一個月前,lightshade板主於推文中引起的爭議,我個人看法是這樣:  a.把板規與自己有引起爭議之虞的行為, 請組長判斷構成要件到底該不該當,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因為如果組長說:啊!有該當。那板主是要是請辭或是自請永久水桶?    還是兩者一起來?從規定去看,永久水桶是一定的,   可是永久水桶也伴隨著一件事,無法適當的處理板上事務,   所以如果水桶了,請辭也只是附隨的動作而已。   那如果只請辭,又會令人有雙重標準之疑。   如果組長說:啊!我覺得沒有該當。   那看起來似乎是沒有問題。   但是為什麼只有你板主行為引起爭議時你才要這麼做?   一般使用者的行為就是你板主說了算?   板主不是更應該被用更嚴格的標準去檢視嗎?   (附帶一提,記得一年多前吧,有天有個人在板上說lightshade板主有問題,    大概情況是,這個人把lightshade板主在遊戲上,用廣播東西要賣台幣的內容    PO在板上,然後說板規規定怎樣,但板主自己卻在遊戲中這樣廣播。    我想這件事在板上比較久的鄉民應該有印象吧,    結果這件事當初的處理是不了了之,    甚至於有人說這個問題要請該原PO去向官方檢舉,RO板這裡不管這麼多。)   有些東西,只要一碰到線,愛護名聲的人早就請辭了。      今天板規是板主群通過的,自己應該最清楚,如果當初自己覺得不夠清楚,   自己就應該調整內容,怎麼會是請上面的組長做解釋?   就算有這個行為,不也應該是使用者去申訴才發生嗎?   結果,這件事,   我們只看到另個板主在推文中說他覺得lightsahde板主沒有到違規的程度這樣。   我不知道連個公告都沒有到底是板主忙著練功還是生活太忙沒時間?        b.政治責任   反正大家都愛用判決,扯到什麼憲法、比例原則、法律位階的名詞。   這樣的話,lightshade板主一開始引起爭議時,自己直接請辭負政治責任最乾脆了,   而且大家也不會趕盡殺絕的還去提水桶的問題。   這樣走的漂亮也有風範,套用我之前提到的,替大家服務過了也就夠了,   板主這個稱號能吃嗎? 5.板規與精華區  有看過我文章的都知道,我幾乎都會感嘆外掛罵外掛,  可是很孬的是,在台灣代理商這樣的經營態度下,如果選擇繼續RO下去,  與外掛共存根本是不可避免的情況。  這不是掩耳盜鈴的想法,而是你手動的人,只能堅持一些堅持,  然後繼續儲P,繼續買到外掛的產物。  既然都知道現金交易與外掛跟這個遊戲已經脫不了關係了,官方的態度又是這樣,  那板規是不是該做調整?  有時候很多事只能做不能說的,甚至是你被抓是你倒楣,沒被抓是運氣好,  有些規定內容是需要取捨的,  譬如說之前的官方程式不能用雙視窗必要自己去安裝,  但如果用官方的遊戲條款去看,雙視窗根本也是違反規定的,  可是板規卻說雙視窗沒在禁止討論之列。  總之,說來說去,也是官方自己的說一套做一套的作為,  才會導致要制定這些規定卻有著矛盾,然後還導致板主被自己的板規害到了。     還有一直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板規可以討論一個月了,連個草案都還無法公告?  如果是我誤會板主群, 請你們提出討論草案的來往信件或是msn紀錄,我向你們道歉。  再來是精華區,  R版都一年了,但精華區是怎樣,有在看板的大家都知道,  我也不是很喜歡巴哈那裡的感覺,我比較喜歡在板上與鄉民互動的討論,  巴哈那邊雖然有人說很多文章都偏了或是怎樣怎樣的,    可是人家巴哈那裡至少有一些不會出錯的精華區好看(譬如說伊甸園,附魔等等資料)    這裡難不成要我們每次都用關鍵字或作者去查資料嗎?  最後,我知道PTT板主是沒有支薪的,只是服務性質,  不過如果真的有困難,那是不是換有心的鄉民做做看比較好?  畢竟你們曾經服務過了就夠了,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31.171

10/01 11:16, , 1F
精華區真的需要整頓一下 R版資料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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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01, , 2F
覺得整個RO板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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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08, , 3F
遊戲內行為和板上規定沒有關聯吧...
10/01 12:08, 3F
遊戲內行為和板上規定當然沒有關聯 只是如果從比較嚴格的標準看的話   當板主制定板規說不能做A 然後在其他相關的場合做A 而A這件事其實根本是官方禁止的 只是剛好沒有被抓而已 結果板內有其他人做A 就被永久水桶了 那被水桶的人會怎麼想 我知道場合不同 重點是在於觀感的問題 當然一切以規定去論 那是沒什麼好討論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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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區的資料真的不敷使用= = 希望能整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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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15, , 5F
我覺得你在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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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17, , 6F
10/01 12:17, 6F

10/01 12:18, , 7F
有關法律 政治的我看不懂( ̄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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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19, , 8F
精華區要整頓倒是真的 所以給箭頭ˊˇ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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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19, , 9F
h大不要太激動,他有疑問提出,我們就該回答。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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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某些部分我們有疏失跟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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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yricRock 來自: 111.250.31.171 (10/01 12:25)

10/01 12:30, , 11F
舉個例子好了 假設我都沒在板上教學、詢問、散佈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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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0, , 12F
之類的 但我實際上有開外掛這樣 那我依舊沒有犯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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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1, , 13F
我是覺得這點沒有必要提出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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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2, , 14F
該怎麼說呢 也有板友把掛來的消耗品拿來板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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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2, , 15F
我人肉之後知道他是外掛 但我也沒辦法處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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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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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訂定新版規 要當海巡署(管很大) 有外掛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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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4, , 18F
不得在板上發言 那我也只會自己人肉到累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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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5, , 19F
看看各服 手動外掛的比例 我只能說這裡手動比例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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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5, , 20F
而我實際上也是知道不少板友有用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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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7, , 21F
所以我最後都交給板上的輿論 當然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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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38, , 22F
有的外掛被噓到X了 只要他想 他還是可以發文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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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00, , 23F
看到政治學我還以為我走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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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1, , 24F
h大不要太激動! ( ‵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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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5, , 25F
可以噓海巡署嗎? 躺著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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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6, , 26F
其實就算版主浸漬幾水桶亦只是表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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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可以推發文,不受水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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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8, , 28F
我個人對版主浸自己水桶的定義是,可以執行版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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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8, , 29F
但不能作除了版務之外的行為,例如版務之外的私人推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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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9, , 30F
咦 第二行推文的"漬幾"應該為"自己"0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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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6:44, , 31F
話說wow板就有板主被永久水桶啊 還是可以管板和偷用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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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8:26, , 32F
不過精華區真的該動了..不然真的很爛= =
10/01 18:26, 32F

10/01 19:51, , 33F
我只知道,某站討論區禁止討論外掛,但板務本身…(下略)
10/01 19:51, 33F

10/01 22:58, , 34F
好吧~~所以先來整理精華區吧,感覺這對大家比較有幫助^^
10/01 22:58, 34F

10/02 16:19, , 35F
紅的明顯等等補推,請大家看看板規壹,如果要從文字上
10/02 16:19, 35F

10/02 16:20, , 36F
判斷的話,禁止官方宣言或是禁止事項只歸類在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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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20, , 37F
壹-2是禁止使用"自動練功"等程式,也有說明補助程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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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21, , 38F
以討論,至於版主有沒有做事...我覺得不能單單認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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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22, , 39F
砍垃圾文或是處理檢舉案件就算吧...精華區的收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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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23, , 40F
的修改也是很重要的一部份,應該不能說有做些相較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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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23, , 41F
比較簡單的事情就算有管版有做事
10/02 16:23, 41F

10/02 16:27, ,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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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XeAAjj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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