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被公司抹黑...
大家好!
最近被公司惡搞,想請大家給我一些意見..
這兩年以來,和公司相處不太好,
就在前一陣子,公司答應釋出我 (也就是改分配),
要我去想釋出的理由,想到後和公司人事部討論可不可行。
後來.. 組織變革、計劃異動 這兩個方向,
公司都不願意採用,希望我走個人因素來申請釋出,
但個人因素.. 基本上國防部並不會受理,所以釋出這條路看來行不通。
而我前後大約.. 每天花個 2 小時、4 小時不等,
加起來共約 3 天的時間,來收集釋出的資料、並想釋出的理由,
(這個時間也包括:和人事部討論、以及打電話給國防部諮詢單位.. 等等),
就在釋出這條路看來行不通的時候,公司反過來咬我一口!
說我利用 3 天的時間在做 "私事",嚴重影響工作進度,
然後由 6 位中高階主管 (其中有 5 位是其他處的,連我在做什麼的,可能都不太清楚),
憑著這些抹黑我的理由,很倉促地黑箱投票,決定記我一個大過!
然後隔天就把這個懲處,以張貼公告、和發 e-mail 的方式,告知全公司同仁。
首先呢,這並不是私事,而是公司要我想 釋出的原因,
公司沒說可以利用部份上班時間,但也沒說不可以,
而且我有和主管報備:我說會利用一些上班時間來處理,
他說:沒有問題,但考績會差一點,畢竟還是用了一些上班時間。
只是沒想到他在知道釋出不可行之後,直接以這為由,和公司要求懲處我!
我從小到大,都很乖、很守規矩,
沒想到,會被公司用這樣子低劣的手段惡搞! 甚至是記大過!
就算我真的做私事三天,有需要到記大過嗎?
更何況那根本就不是事實,而是蓄意抹黑!
公司之前有提過,若釋出不成功,就會註銷我,
我在想.. 公司利用抹黑的方式、記我大過的用意,
很可能就是希望未來在提註銷的時候,讓國防部認定我犯過嚴重的不良行為。
姑且不論註銷會不會成功.. 但被記大過,在我的職場生涯就是留下污點,
一想到,就覺得很生氣、很不公平!
不知道以上我的情況,是否有人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不論是建議我要忍耐、或是和國防部申訴、求助於勞工局、甚至是去打官司.. 等等,
還有.. 被記大過,是否對我未來影響真的很大? 有可能要求公司消掉嗎?
唉.. 真的很委屈 > <
麻煩大家給我一些建議囉,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51.50.244
推
12/31 00:33, , 1F
12/31 00:33, 1F
推
12/31 01:04, , 2F
12/31 01:04, 2F
→
12/31 01:04, , 3F
12/31 01:04, 3F
→
12/31 01:05, , 4F
12/31 01:05, 4F
→
12/31 01:05, , 5F
12/31 01:05, 5F
→
12/31 01:18, , 6F
12/31 01:18, 6F
推
12/31 02:01, , 7F
12/31 02:01, 7F
→
12/31 02:03, , 8F
12/31 02:03, 8F
推
12/31 11:42, , 9F
12/31 11:42, 9F
推
12/31 13:17, , 10F
12/31 13:17, 10F
→
12/31 13:19, , 11F
12/31 13:19,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