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勞工未休完特休須結算工資 我們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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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勞工 我是來說我的想法. 國民旅遊卡我覺得是福利!. (新制 特休折抵薪水前). 同樣都休14天的勞工跟公務員. 一個有補助16000一個沒有. (不論有沒有限制都可以比沒有好吧). 在營休假是沒有. 但是同樣放完假你的工作還是在啊 也不會有人幫你做. 超過14天的特休還給600簡直超爽的.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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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會沒有 法律位階 ?? ^_^. ============================.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3 條.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 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 以下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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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這種想法也不能說不對,從形式上來看一般人不理解. 國旅卡也是很正常的,我沒進來前也覺得很奇怪,如果說這. 是不休假加班費,那應該是不休假才可以領啊,為什麼公務. 員明明把假休了卻還是有補助?超過14天的更奇怪,每休1. 天還給600 塊,Why ?. 但如果從政府這個雇主的角度來看,就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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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扯一通,難怪公務員名聲被搞差. 勞工30天全休,領0元. 公務員30天全休,8000(國旅舊制)+8000(新制,這部分拒領啦)+600*16=9600元. 特休、休假的本意是休假(勞、公本薪均照領),不是出來工作賺加班費. 你把加班費當實質薪資補貼,莫名其妙. 要爭取的是休好休滿. 加班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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