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高端疫苗走限制性招標,105條其實有風險??
一,
:
: 高端疫苗剛剛重磅消息: 疾管署採購了1000萬劑的疫苗(內含
: 後續擴充500萬劑),
: 這個一看就知道,
: 不是採 22-1-3, 就是 105-1-2
如果不是緊急採購的話,常用22-1-2,幾乎沒有人願意用22-1-3,但現在
時空背景不同了。
第二點同意
: 三,
:
: 而為什麼疾管署這個採購走 22-1-3 或 105-1-2 很危險?
: 理由:
:
: a. 雖然現在疫情緊急, 但你買的那個還沒過3期解盲,
: 也就是說還不能用, 你買一個不能用的東西來應付緊急狀況
: , 怎麼看都過不了關
:
: b. 等到9月解盲過了, 那時候已經事過境遷, 即使那時候疫情又趨緊
: 那也不符合緊急要件,
:
: 從他要你刊緊急事件發生的日期觀之, 3個月後才能用的東西(
: 還不一定能用?) 覺對不會被承認緊急
:
: c. 市面上是不是沒有疫苗可以供應? 不是, 國際上一堆已三期解盲
: , 且經過千萬人施打後, 確認有效的產品,
: 你緊急採購不是去買這些, 而是去買未三期解盲的?
: 也是過不了關
那也要CDC買的到,你以為平時疫苗就很好買嗎?
平時同樣的疫苗歐美出多少錢,我們出多少錢?
獨家廠商議價議不下來程序就再跑過,政府給疫苗基金錢就那麼多。
同樣的疫苗上次買一劑80元,這次為什麼要130元?
鍵盤稽核都很容易。不過現在疫情期間,也許做法就不一樣了。
:
: 四, 結論: 疾管署屆時接受法院的審查, 可能要好好準備說詞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97.31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2368453.A.62C.html
: → cartner: 先備份 05/30 18:01
: → ca1123: 你在危言聳聽嗎? 05/30 18:02
: 討論法律
: ※ 編輯: bota (27.105.97.31 臺灣), 05/30/2021 18:05:30
: 之前颱風地震過做緊急採購:
: 我都會要求業務科承辦人, 把新聞事件貼到簽辦單後當佐證
: (很緊急),... 不然隨便亂用, 是很危險的
:
: 22(除準用最有利標那三款以外)條及105條是法律的例外
: 例外要採 "限縮""嚴格" 解釋, 這個法學緒論就有教過了
:
: 查核金額以上(或巨額)的採購, 檔案是要保存25~30年的,
: 幾乎是跟疾管署那個承辦人到死了,
: 人家隨時可以拿出來檢視
現在都有數位化,是跟疾管署那個承辦人到死了沒錯。
: 推 osawa: 有人轉到八卦版了 那裏會認真討論法律嗎 05/30 18:07
: 推 onlymonkeybo: 你把指揮官的特殊條例霸王條款放哪邊? 05/30 18:07
: 現在還沒戒嚴, 連緊急命令都沒有,...
: 也就是說105-1-1還不適用喔(所以我才會覺得是 105-1-2)
:
: 還沒戒嚴, 誰可以超越法律???
: 推 sayin: 緊急是這樣解釋的嗎? 05/30 18:07
: 不然??
: 大家討論一下 "緊急" 的定義 ------>
:
: 因為假設以後大家被逼著用緊急採購, 被送法院
: 法院真的就是從 "緊急" 開始辯的 (準備庭就會要求你釐清了)
:
: 推 osawa: 緊急命令就是戒嚴? 以前921跟88風災都有發布緊急命令耶 05/30 18:15
: 我沒有說緊急命令就是戒嚴,
: 你再看清楚一點
: → Crossbearer: 工程會會幫忙解釋的,不用擔心 05/30 18:20
: 噓 ca1123: 你如果要討論可以,但是從去年開始,衛福部已經不知道用 05/30 18:22
: → ca1123: 了幾次105條,你在這邊是想討論什麼 05/30 18:22
: 他辦了很多次, 又不代表合法?
: 有經過法院審查了嗎? 甚至連行政稽核都沒有 (去年的案子,
: 可能行政稽核都還沒,..... 假設例來都安排第四季的話)
:
: 這個我來寫的話, 一定是缺失(不符合緊急要件)
: 推 ysku: 總結一句CDC承辦很可憐 05/30 18:24
: → ca1123: 另外,國際上那些疫苗說買就買嗎?還在拘泥政府採購法 05/30 18:25
: → ca1123: 你不如去檢討,為什麼上面不發佈緊急命令來解救大家 05/30 18:25
: → d0230: 22-1-2的機率也有吧,你不等決標公告出來再評論嗎? 05/30 18:27
: 也不符合: (後段)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
: ---------------------------------------------------
: CDC 的承辦人要加油
不要裝熟好嗎?
88年07月1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工程企字第8808953號函
https://tinyurl.com/yn9jcbf2
二、 關於各項疫苗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均需向 貴署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證後
始得製造或輸入, 貴署擬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之情形乙節,如該項疫苗涉及專屬權利
且僅有一家或特定數家廠商領有許可證,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 如該項疫苗未涉及專屬權利,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採選擇性招
標方式辦理,其僅有一家廠商提出資格文件,亦得開標。
22-1-2才是平時常規施打疫苗常用的招標方式,實際上是沒聽說過有人用選擇性招標辦
的啦。
下面連結是範例,供各位參考。政府電子採購網關鍵字搜尋一下就有。
https://tinyurl.com/z22eytfp
: 推 smellsun: 傳染病防治法的某些條文凌駕其他法條 05/30 18:40
: → smellsun: 工程會在SARS期間也有相關解釋函 05/30 18:44
: 假設:
: 一, 行政稽核: 硬要覺得這1000劑不符合緊急採購, 堅持移送 CDC承辦人
: (金額太大, 沒辦法當做沒看到, 硬要移送)
: 二, 工程會有哪份函示, 可以當 CDC承辦人 抗辯的???
: 推 BlackCoal: 我猜到時候一定一切合法 05/30 18:48
: 推 za755029: 笑死 根本圖利廠商 05/30 18:50
: → smellsun: 原則上是傳染病防治法第51條 05/30 19:01
: 還是還難喔
: 一, 一樣要辯 "緊急" (不過這個緊急的解釋權責變成衛福部)
: 二, 第二個要件:又無其它藥品可替代者
: ------> 事實上是有, 還很多牌子
:
: ps1: 就一, 如果援引傳染病防治法第51條, 衛福部雖然取得解釋的權力
: 但解釋也不能偏離經驗法則跟論理法則吧
: ps2: 其實我覺得工程會對於 "緊急" 的解釋, 很ok 喔
:
: 推 Dheroblood: 照你說的光喊要買az或bnt就是圖利特定廠商 05/30 19:02
: 推 KarlMarx: 國際好買的話當然不好解釋,但問題是不好買阿,國外也沒 05/30 19:06
: → KarlMarx: 有普及施打,現在是稀缺物品。 05/30 19:06
: ※ 編輯: bota (27.105.97.31 臺灣), 05/30/2021 19:10:09
: 推 sonone: 不熟採購,純推當吸收知識 05/30 19:10
: → smellsun: 92年5月1日工程企字第092001795450號函 05/30 19:11
: → ca1123: 很多牌子,採購疫苗不是一般採購好嘛 05/30 19:22
: → ca1123: 你以為是共契下下去就送貨到家喔 05/30 19:22
: 推 loking: 承辦人應該很抖,上層都沒事 05/30 19:24
: → howard1087: 實務上常規施打的疫苗採購比較常用22-1-2,每年都稽核 05/30 19:26
: → wands: 你不能拿在基層辦採購的經驗來類比 05/30 19:26
: → smellsun: 109年1月30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098號函 05/30 19:27
: → wands: 它是主管機關 在疫情期間它最大 還有解釋法規的權力 05/30 19:27
: → ca1123: 上面那個函有講跟沒講一樣 05/30 19:28
: → smellsun: 工程會的函都嘛有講跟沒講一樣,但是他還是要講。 05/30 19:29
: → wands: 就算是法院的客觀判斷審查標準 向來會尊重主管機關的見解 05/30 19:31
: 推 wjlfox: 專家! 05/30 19:33
: → fc01: CDC可以發公文要求工程會同意用22-1-16啊XD 05/30 19:40
這樣也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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