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先行規定如果離職 已提撥部分
換位思考,先說我是趕在那波前離職,故公提自提都可以領
我的規劃是都不用去想要領。
等到外面賺爽後,到五十幾歲
再考回去當公務人員
到時候眼睛不好身體不好動作慢
唉唉唉,要體諒老年人
每天去機關等六十五領月退
唉唉唉,不要怪我,是國家法律規定
至於五十幾要回歸,看你年資跟屆時法律規定
NTU那就是跟我一樣,要考回去很容易,現在這個制度,只請的到猴子,越改越爛是趨勢
,所以到時候考試並不難^_^
※ 引述《NTUisgood (台大真好)》之銘言:
: 原本就是看退休金的條件
: 還有生活的節奏 選擇當公務員
: 結果這個政權
: 側翼污名化我們職業- (現在還有國小同學以為我們有18%)
: 砍我退休金 直接變成65歲才能領
: 說沒錢弄一堆錢沾也是年輕公務員在扛
: 各單位猛塞某黨自己人
: 那些人進來也不是在做事的
: 深深覺得這政權沒在尊重文官體系的...
: 現在生活節奏也沒了
: 假日一直要資料 看我們文官長官很多不合理的壓力也快扛不住
: 覺得不如歸去
: 其實很後悔沒在去年7/1前離職
: 但最近所幸外面有單位找
: 有在考慮還是閃了 再待下去就是溫水煮青蛙
: 現行規定如果離職
: 已提撥部分 政府提撥部分是不能領回
: 一筆領回看來是不划算了
: 但是修改條文
: 是不是有一條 未來可以跟勞保併計
: 如果把已繳年資留在政府
: 未來這樣 還能依照比例
: 領退撫的退休金嗎?
: 想請問現況規定離職 如何最佳解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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