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銓敘部解釋五年退職政府不想負責的謠言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號暱稱)時間8年前 (2017/07/10 21:32), 編輯推噓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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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在新法施行後,任職滿5年以上離職的公教人員,可以選擇保留年資,等到65歲6 : 月內申請領退休金,任職年資如果滿15年以上,還可以支領月退休金;若有轉任私部門 : ,在原公職年資不足15年情形下,可以併計私部門年資成就公職月退休金請領條件,至 65 : 歲6個月內申請月退休金。 其實我前面的文章就有問過 沒想到這是真的 那這個退休金的算法是什麼? 是跟退休的算法一樣嗎? 如果一樣的話也還滿優的欸 假設一年退撫繳五萬,繳20年100萬 當作花個百來萬買個65歲可以領月退的保險 我願意 反正輕鬆做 管他幾歲能退,坐滿15年以上就安心了 不爽就轉職,老了反正有保障 只怕又一直延後請領時間, 或是離職了又更改請領條件, 變成25年才能領月退之類的 以現在的政府,什麼都有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26.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9693554.A.EDB.html

07/10 21:35, , 1F
其實很優 做滿15年再轉民間存勞退新制
07/10 21:35, 1F

07/10 21:39, , 2F
一個簡單道理去想,只有怕人逃脫才會限時鎖入,不然舊法部
07/10 21:39, 2F

07/10 21:39, , 3F
分的年資應當維持你可選按舊法離職拿錢的自由
07/10 21:39, 3F

07/10 21:42, , 4F
對勞工的話,DPP敢這麼霸道、『老子說了算』嗎?
07/10 21:42, 4F

07/10 21:44, , 5F
不入流的公司才會強迫債權人以債作股跟公司共存亡
07/10 21:44, 5F

07/10 21:44, , 6F
前提是個人帳戶當然沒問題,但是丟到退撫老鼠會,你覺
07/10 21:44, 6F

07/10 21:44, , 7F
得30年後還領得到原本數目?關鍵是個人帳戶
07/10 21:44, 7F

07/10 21:46, , 8F
重點在『按舊法提撥時,雙方講好的選擇離職拿回公提的權利現
07/10 21:46, 8F

07/10 21:46, , 9F
在卻被片面剝奪』
07/10 21:46, 9F

07/10 21:55, , 10F
支持 個人帳戶制
07/10 21:55, 10F

07/10 22:04, , 11F
現在那個改革不是這樣?
07/10 22:04, 11F

07/10 22:06, , 12F
新法的箇中三昧,要搭配「在勞工部分,政府將自 107 年起每
07/10 22:06, 12F

07/10 22:06, , 13F
年撥補 200 億元挹注基金」+「林濁水:年改修法後退撫基金提
07/10 22:06, 13F

07/10 22:06, , 14F
前廿年破產」兩則新聞服用,才能真正體會
07/10 22:06, 14F

07/10 22:07, , 15F
不是
07/10 22:07, 15F

07/15 16:03, , 16F
20年的百來萬極可能有去無回
07/15 16:03,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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