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留停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我知道我的臉色很難看>.<)時間7年前 (2017/01/18 21:5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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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板標請問一下 目前懷有二寶中 預產期為3月初 打算5月休完娩假 接著請育嬰假1年 然而之前生大寶的時候並未申請育嬰假及育嬰津貼 所以我的育嬰假期間 是否可以從5月中至7月中先申請大寶的育嬰津貼?(大寶至今年7月中滿3歲) 然後接著申請二寶的育嬰津貼呢? 如果可以 程序該如何申請比較正確呢? (是留停簽呈上就要註明至7月中前的育嬰假屬大寶的扣達還是 要分2次簽?) 謝謝各位先進的解答唷~ ※ 引述《misscafe (下象棋請呼叫我)》之銘言: : ※ 引述《sewing (sewing)》之銘言: : : 各位版上的人事高手好 : : 小妹於105.12.08日請娩假, : : 時間至106.02.10日止, : : 預計106.02.10-106.02.28 為利人事計算, : : 故本段時間請休假(本人今年休假21天) : : 106.03.01-106.08.31請半年的育嬰留停 : : 106.09.01返回工作崗位 : : 想請教各位人事高手 : : 依上述行程請假,年度考績是另予嗎? : : 或者有更好的方式請假, : : 請各位不吝指導,感謝有您的協助 : 建議3/2(四)或3/6(一)開始請留停, : 2/10後開始請休假的話,也只要請6-8天,其他休假可留到當年復職後使用。 : 7/29(五)或7/31(ㄧ)復職 : 這樣當年有另考, : 年終也能拿9/12*1.5, : 隔年休假還有21*9/12 : (當月只要在職一天,都算一個月比例) : 前面會建議"或",主要是考量剛好是假日,可以不用上班又多領幾天薪水。 : 如果無此考量,那就3/2請到7/30,7/31當日復職。另考,年終,隔年休假天數都同上。 : 我是人事,雖然每個月占一天,計算比較麻煩,但我會建議同仁這麼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85.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4747600.A.A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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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請大寶再請二寶,簽的部分可問機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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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VtDGhS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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