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保新制將上路 「不溯既往 無法補救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粉紅章魚)時間7年前 (2016/07/11 21:58), 7年前編輯推噓15(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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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有再打電話到保訓會,粗略轉述如下: 【陳述意見及後續回覆】 陳述意見時間已經過了,承辦人已彙整意見,後續會提相關會議討論。 至於陳述意見的回覆,則依陳情管道程序會另行回覆。 【關於公保】 目前採取公保退休金採基數計算,這四個月影響不大。 另外因為投保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所以不太可能溯及既往。 而且如果要溯及既往,還要再多繳這四個月的保費。 【關於退撫、退休年資】 而這次訓練辦法的修改只有針對公保的部分回復, 至於未來考試錄取人員受訓期間依以下兩個行政令函, 銓敘部 102.07.23. 部退三字第1023743222號令 http://goo.gl/wP3Nzg 銓敘部 103.03.19. 部退一字第1033819125號書函 http://goo.gl/EpNVJY 除非是「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者」 否則 自103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發)占缺訓練(實習、試辦)期間 ,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亦不得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就算明年以後,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改回公保,上述兩個行政函令仍舊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8.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68245502.A.A7F.html

07/11 22:01, , 1F
退撫跟年資才是主戰場,同樣條件拿去勞動市場看看會不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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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26, , 2F
這樣的話,如果在職的再考上年資中斷的問題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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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29, , 3F
之前得到的回答是:在職考上若仍在限調期內仍不屬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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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29, , 4F
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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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37, , 5F
辛苦p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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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48, , 6F
最好4個月 明明就是12個月 不投你們了 寧可投無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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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3:11, , 7F
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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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3:27, , 8F
大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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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3:30, , 9F
有關休假年資,依請假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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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3:30, , 10F
法僅稱"連續服務 "滿一年,與二月以後"到職",與什麼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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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3:31, , 11F
訓合格實授毫無關係,且103從報到日計,104從訓練期滿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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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看不出哪裡來的合理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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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8:51, , 13F
繳公保&退撫,讓人覺得有公務人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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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准繳,不是公務人員,沒有公務人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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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繳一半,就是盡義務不享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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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ktako (36.226.249.33), 07/12/2016 23:36:58

07/13 08:35, , 16F
警查、調查局,受訓都不只4個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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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1:13, , 17F
警察、調查局不佔缺訓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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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2:24, , 18F
現在外縣市工作,高考綁約3年,硬生生多4個月,3年4個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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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2:24, , 19F
能調回家,假日媽媽無一刻不想念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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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3:45, , 20F
樓上的藉口太硬了......聽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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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輩子當媽寶? 每個禮拜五都有回家給媽媽看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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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講,確定三年整的隔天就可以商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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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想念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剛滿週歲,為了早點滿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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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4:23, , 24F
以調動,只請了兩個月產假就回來上班),滿3年才可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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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動跟滿3年4個月才能開始調,難道沒影響我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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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m大沒想到是寶寶,只想到是媽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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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請三思再理直氣壯的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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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9:07, , 28F
某m真的很搞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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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22:35, , 29F
某m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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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0:21, , 30F
某m一定沒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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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8:46, , 31F
有人收到回信了嗎 退撫休假要找銓敘部 那是表示還要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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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8:48, , 32F
給銓訊部 公務人員就是這樣也不會幫忙轉 同樣的事情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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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9:45, , 33F
我的回信就是官腔沒什麼好期待,養老給付一樣看滿幾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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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9:45, , 34F
就是要晚四個月才能申請,誰說沒發生保險事故就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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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00:14, , 35F
辛苦p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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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08:02, , 36F
回應全推給銓敘部,真不知考試院的用處在哪裡?
07/15 08:02, 36F

08/08 19:38, , 37F
m大和那些不知基層辛苦的政務官有何差異啊?
08/08 19:38, 37F
文章代碼(AID): #1NWwN-f_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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