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今年高普考初任105年0天休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吸引力法則)時間8年前 (2015/12/25 13:0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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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llboy (ballboy)》之銘言: : 大家好! 個人目前在受基礎訓! : 關於這各問題我有詢問幾各相關課程的老師! : 其中一位是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的老師! 過去是保訓會的委員! : 他的回應主要是此段時間四個月非正式公務人員! : 而未投保公保因此就無休假年資! 如此只是回歸正軌! : 不過有些疑問想請問各位先進前輩! : 1. 實際上從過去到目前,只有今年起此訓練期間無任何年資(退休及休假)? : 2. 是否投保公保(退休年資)與休假年資並無一定絕對關係吧? : 謝謝! : ※ 引述《xiun0723 (忘記妳的臉)》之銘言: : : 104考上高普考的"初任"公務人員 : : 105年0天休假(慰勞假) : : 106年按 11或10 /12×7天給休假(慰勞假) : : 大概說明一下,假設104/11/2報到, : : 104/11/2~105/3/1 只是筆試錄取的考生, : : 還不是公務人員, : : 要105/3/2考試及格才是公務人員。 : : 105年給休(慰勞)假是要慰勞你104年的辛勞, : : 既然筆試錄取的,目前仍只是考生, : : 還要輔導員照顧, : : 還去爽爽的基礎訓練, : : 所以國家認為您仍在完成考試過程, : : 沒什麼好慰勞的了。 : : 銓敘部 令 : :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 : : 發文字號:部法二字第 1033865849 號 : : 速別:最速件 : : 一、 應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 : : 休假年資採計事宜依下列規定辦理: : : (一)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 : (二)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滿並經正式派代任用後, : : 始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7 條第 2 項規定, : : 按正式派代任用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 1 月起核給休假。 : : 二、 本部 92 年 3 月 20 日部法二字第 0922215907 號令、95 年 1 月 9 日 : : 部法二字第 0952586662 號書函、96 年 4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0962788820 : : 號書函及本部歷次函釋與本解釋未合部分,就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 :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停止適用。 : : 正本:考試院編纂室(請刊登於考試院公報) : : 副本: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公務人員月刊社(請刊登於公務人員月刊) 借標題詢問一下 我朋友是今年高考上榜的考生, 在11月也報到了, 預產期在明年五月, 請問: 1.她會有產前假跟產假嗎? 如果有,需要依比例計算嗎? 2.因為她有點想請兩年的育嬰假, 需要等半年試用期過了才能請嗎?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5.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1020036.A.31C.html

12/25 15:07, , 1F
育嬰不是假
12/25 15:07, 1F

12/25 16:37, , 2F
1不用2想生的最大,只是浪費了保證明年的甲。10月再留
12/25 16:37, 2F

12/25 16:37, , 3F
停吧(產假都2個月了)
12/25 16:3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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