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這樣算兼職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9年前 (2014/11/16 20:33), 9年前編輯推噓2(3112)
留言1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我家如果自己開一間乙級電器承裝業公司(需有乙級技術士以上+丙級各一名) 負責人(老闆)是我家人名字 雇用我(乙級技術士)+我朋友(非公務人員丙級技術士) 且我跟我朋友均不給薪 收入都是進公司帳戶的話 ps:我會從事電氣相關認證(不給薪) 這樣我有算兼職嗎?是否需要報請機關同意? ============================================== 因為有看到以下這條: 公務員得於辦公時間外幫忙家人、親戚經營商業。 行 政 院 50 年 8 月臺(50)人字第 4829 號令 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 業,係對公務員個人所加之限制。若其親屬經營商業, 依司法院院解字第 3812 號解釋:「公務員之父兄經營商 業,如係以自己之名義為自己之計算而為之者,雖公務 員與之同居或共財,亦非公務員經營商業」之意旨,自 屬法所不禁。該省(係指臺灣省)政府所呈公務員於辦 公時間外協助其配偶經營商業,其商業既非公務員本身 所經營,且係於辦公時間外為之協助,與公務員服務法 第 13 條之規定尚無牴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4.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16141211.A.87B.html ※ 編輯: STiWRX (180.217.234.28), 11/16/2014 20:36:42

11/16 20:54, , 1F
應該沒有長官敢同意下去吧...-.-有做沒做一回事,雇用掛下去大
11/16 20:54, 1F

11/16 20:54, , 2F
概至少死一半,"幫忙"而已,別提"雇用"
11/16 20:54, 2F

11/16 20:56, , 3F
不支薪就不算姦囉! 我猜的
11/16 20:56, 3F

11/16 21:52, , 4F
專業證照都有列管的.依照近年的案例.輕者記過.重者撤職查辦.
11/16 21:52, 4F

11/16 22:03, , 5F
這問人事最準,出事找人事一起背。
11/16 22:03, 5F

11/17 17:37, , 6F
樓上 出事也是原po自己扛 不要誤導好嗎
11/17 17:37, 6F

11/17 17:37, , 7F
人家跟你說殺人無罪 你去殺人 他要幫你負責嗎?
11/17 17:37, 7F

11/17 17:39, , 8F
現在各機關報到時都會拿一張單子給你簽 請看清楚別亂簽
11/17 17:39, 8F

11/17 19:32, , 9F
很缺錢?
11/17 19:32, 9F

11/17 19:33, , 10F
你當公務員,你的牌就不能用
11/17 19:33, 10F

11/17 19:39, , 11F
wang2028大,如果問人事也不準,那要問誰?
11/17 19:39, 11F

11/17 19:39, , 12F
總不會聽我麼這些鄉民的吧!
11/17 19:39, 12F

11/17 19:39, , 13F
11/17 19:39, 13F

11/18 09:36, , 14F
問人事不是準不準的問題 只若有違法兼職事實並不會因人
11/18 09:36, 14F

11/18 09:37, , 15F
事跟你講了什麼 而變成沒有責任 不然誰敢當律師?
11/18 09:37, 15F

11/18 20:17, , 16F
嗯嗯,所以還是僅供參考囉。
11/18 20:17, 16F
文章代碼(AID): #1KQ9cRXx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KQ9cRXx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