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要求交出薪水!?
※ 引述《leo818 (LEO)》之銘言:
: 前陣子被一個朋友得知小魯在公家單位服務
: 該朋友突然很氣憤地要我交出國旅卡的$16000以及薪水供他花用
: 只因他認為我們的薪水都是他們納稅人所繳的錢
: 所以他認為~應該要拿出來供他花用
: 當下立刻糾正他如此偏差的觀念~
: 我立刻反問:那如果你今天在路上遇到警察臨檢~
: 是不是也要請警察交出警察的薪水呢
: 他老兄竟然還大言不慚的說~當然要跟他要阿~那都是我們的納稅錢
: 我說就算我們是領公家的薪水~
: 但那也是我們每天辛苦工作換來的呀~
: 想請問大家~會常這樣被人誤解嗎?
雖然你的薪水來自納稅人,但不是來自他一個人,
如果你來自地方政府,假設高雄市好了,
真要認真跟他算的話,他也頂多貢獻你薪水的300萬分之一
但是這300萬分之一也包括你,他也不一定貢獻比你多,
所以他哪來的勇氣說出這種白痴的話?
好像小學生.....
如果他這麼缺錢,你的300萬分之一薪水就給他囉!!!
我只聽過考上公務員被凹請客,被凹薪水的還頭一次~
即使你有瀆職也不是把薪水交還給某一個特定人,
我有買華碩的股票,那我可以主張跟華碩的員工要年終獎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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