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要求交出薪水!?
※ 引述《leo818 (LEO)》之銘言:
: 前陣子被一個朋友得知小魯在公家單位服務
: 該朋友突然很氣憤地要我交出國旅卡的$16000以及薪水供他花用
: 只因他認為我們的薪水都是他們納稅人所繳的錢
: 所以他認為~應該要拿出來供他花用
: 當下立刻糾正他如此偏差的觀念~
: 我立刻反問:那如果你今天在路上遇到警察臨檢~
: 是不是也要請警察交出警察的薪水呢
: 他老兄竟然還大言不慚的說~當然要跟他要阿~那都是我們的納稅錢
: 我說就算我們是領公家的薪水~
: 但那也是我們每天辛苦工作換來的呀~
: 想請問大家~會常這樣被人誤解嗎?
納稅好像只是義務,並沒有任何因納稅可以主張的權利,只有該納的稅不納,可能有罰款
財產被強執,人被管收,外國人也有納中華民國稅的吧
國家為國民"全體"所有,這是理論上的,實務上任何一個,或是蠻多個,都很難主張權利
拿公司來類比吧,公司的所有人理論上是全體股東,員工的薪水哪裡來?可能是股東拿
出來的,顧客付的,銀行借的,或是謎?但不管股東,顧客,銀行能因跟公司的關係,對員
工薪資主張怎樣的權利?員工拿走的部分,如果沒出太離譜的事情,那是因員工服務而得
報酬,小股東領不到股利,公司可以不發員工薪水?2300萬分之1持股的小股東,如果沒有
太清楚有建設性的訴求,股東大會也不見得有人理...
最後的建議,如果覺得周遭有人具有社會邊緣人格,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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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生來 無可奈何的活著 不知所以然的死掉
死了不甘願 活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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