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缺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沒了木蘭我怎麼活)時間12年前 (2013/07/07 22:58),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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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目前小的在學校做幹事(最近版上很夯XD) 我的缺真的很好 可以準時上下班 但是我很想去行政機關歷練一下 可是現在這缺這是我當初身特放榜時就選擇的志願 版上有前輩提到從學校轉到行政機關很難 所以商調應該困難重重QQ 總之想請問各位前輩幫我鑑定一下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缺: 它的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街頭藝人管理輔導、行銷推廣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市藝文消費爭議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它的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具有辦理文化工作相關經驗者以及可以配合業務加班者為佳。 1.小的畢業於戲劇系(也做過多次系上的行政組) 不曉得有沒有符合第四個資格條件? 2.小的可以配合加班 只是我想了解一下加班情形如何? 3."藝文消費爭議"聽起來有點棘手 請問這需要法律相關知識嗎? 4."行銷推廣相關業務"請問這有包含採購嗎? 感謝各位前輩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31.204

07/08 00:45, , 1F
才初等的缺你想歷練什麼 ? 先好好努力拼上三等比較實際
07/08 00:45, 1F

07/08 07:51, , 2F
他要求的是三等的缺噎
07/08 07:51, 2F

07/08 09:28, , 3F
原po應該已經是三等及格的吧 學校是幹事5或6-7
07/08 09:28, 3F

07/08 13:32, , 4F
原文是說:"當初"身特...放榜,故應有三等資格~
07/08 13:32, 4F

07/08 21:04, , 5F
會後悔
07/08 21:04, 5F

07/08 22:49, , 6F
感謝各位回覆 小的目前是薦六沒有錯
07/08 22:49, 6F

07/09 15:44, , 7F
如果想練器度(氣度)的話就來吧!想知道就站內信吧,這邊不方便
07/09 15:44, 7F

07/10 22:59, , 8F
等你累的跟狗一樣後 就不會想說啥想要歷練一下...
07/10 22:59,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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