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提敘問題:錄取地特三等之後又錄取普考
問一個相關的問題,
要是已經拿到高考及格證書並已是薦七,
若再去考初考或普考並獲錄取分發,
拿到初考或普考及格證書後,
日後可以再以高考及證書去商調薦任科員缺嗎?
※ 引述《jcll (坐看雲起時)》之銘言:
: ※ 引述《koi01022 (法學大意狂人)》之銘言:
: : 想請教提敘問題「錄取地特三等之後又錄取普考」
: : 1.某A錄取97年地方特考五等一般行政(委一書記),
: : 於98年3月至機關報到。
: : 2.某A之後錄取100年地方特考三等一般行政(委五本
: : 五課員),於101年3月至機關報到,並於101年7月
: : 合格實授(薦六本一課員)。
: ~~~~~~~~
: 只是考試及格先予試用 要到12月底試用合格才合格實授
: : 3.而某A之後又錄取101年「普考」一般行政(占委三
: : ~委五辦事員缺)。
: : 想請教:
: : 1、因曾有薦六資格,某A的普考缺合格實授後是否可
: : 提敘為委五功一呢?
: 我覺得是不行 一個是並沒合格實授 另一個是地特根本沒服刑期滿 年資帶不走
: : 2、如某A的普考缺為委四~薦六的佐理員缺,情況是否
: : 不同呢?
: : 3、某A有何方法於普考缺中提敘為薦六呢?
: : 感謝賜教喔!
: 以下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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