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什麼職系的公務員可以只上半天班?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一個人 in 5566)時間11年前 (2013/04/21 22:47), 編輯推噓-8(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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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這是真人真事 我沒必要編謊言 我講詳細一點好了 該里幹事在前鎮任兩個里里幹事 他家住鳳山 另外有一個工廠在大寮(外觀像一般的透天厝) 目前大概6x歲(等退休但未退休) 大概五年前跟我一個女性朋友認識 女性朋友單親育有一子一女 租屋處在該里幹事管轄之地區 在一次不知道拿什麼資料時認識 在女生家門口第一次聊了兩個多小時 從此認識 藉口給該單親媽媽工作 介紹至大寮他所擁有的工廠工作 其中該里幹事假藉跟老婆感情不睦 藉機對單親媽媽上下其手 甚至利用職權逼迫做那個事情 每次都是偷偷來 他老婆小他十幾歲 也是公務人員 大概六日或者假日才會回高雄 所以里幹事六日都自動在家當好爸爸 里幹事有了妻子和一對兒女還案中偷偷一相情願的和單親媽媽在一起 里幹事在上班時常常早上一半天 下午就在工廠忙或者帶單親媽媽出去附近玩(上班時間) 不然就是開著他的休旅車還是機車送貨 里幹事很摳要求單親媽媽到那裡上班 如果有帶他出去玩就完全不算錢給他 後來那單親媽媽離開里幹事工廠到其他公司工作 他依然(上班時間)中午不到12點就到那單親媽媽住處騷擾她 我每次想檢舉 就被單親媽媽阻止 一直叫我不要管其他人的事情 其間我也直接打電話給他警告他上班不要再摸魚 不要再來騷擾那個單親媽媽 他就直接嗆我 乾我鳥事!他的薪水是國家發給他 他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兒子是念開x大學 目前退伍完五六年仍然在準備國考~相信也會上PTT 我不知道eeeepc是基於什麼原因一直質疑我? 也許你只是一個義憤填膺的鄉民,也許你和里幹事有關係 我只是想說人在做天在看!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另外! 我被檢舉洗文章你可以看一下站方判決 沒有一次的判決是認定我洗文章!請不要抹黑我洗文章 謝謝~ ※ 引述《eeeepc (工人舍)》之銘言: : 親愛的xx5566版友 : 關於洗文一說其實不只小弟說過 : 讓我們看一下 http://ppt.cc/4wUX : 再者 關於本案(或稱故事or劇情也行?) : 您一而再地到處po文或推文散布也確有其事(自去年10/9~昨日) : 詳情如下 : 1. http://ppt.cc/kRUu 2. http://ppt.cc/plos : 3. http://ppt.cc/iVbL 4. http://ppt.cc/l7BD : 5. http://ppt.cc/l_cc : 相信您對該里幹事的種種作為相當了解 : 否則不會連他拿口罩送人、逼員工與其發生關係、工廠負責人為誰 : 都知之甚詳 : 參考您其他文章 http://ppt.cc/ssV8 : 發現關於檢舉您應該不陌生 : 而且態度積極,同一案件便能打20通電話檢舉 : 而相較於本故事情節 您的反應異常龜縮 不免啟人疑竇 : 也難怪小弟懷疑本案的真實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14.190

04/21 23:16, , 1F
女性朋友部也叫你不要多管閒事了嗎
04/21 23:16, 1F

04/21 23:27, , 2F
如果是真的,請你快去檢舉,國家養這種人叫人民情何以堪!
04/21 23:27, 2F

04/21 23:27, , 3F
簡單講,有人打算【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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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28, , 4F
想透過鄉民雙手把這位人士爆出來,自己當幕後藏鏡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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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29, , 5F
真這麼偉大,早就打電話去政風檢舉了....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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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36, , 6F
為何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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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6, , 7F
我現在正在蒐集證據!如果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還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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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7, , 8F
會到處講的原因不是想藉鄉民的力量~而是要讓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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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8, , 9F
坦白講~你可以問問那些不用打卡或指紋的~有沒有好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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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8, , 10F
班~一堆人遲到早退~(不過~民間或政府單位都有這種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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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9, , 11F
但你如果沒有強有力證據~這樣寫~很容易替自己惹官司~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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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02, , 12F
想請問如果單親媽媽肯出來作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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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37, , 13F
你要檢舉就快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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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39, , 14F
哦?細節都有這麼詳細(彷彿親眼見聞)了居然說沒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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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47, , 15F
快點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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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7:01, , 16F
要檢舉也是需要證據..如果女性朋友不願出面原po也沒輒
04/22 07:01, 16F

04/22 10:40, , 17F
你認為有這些事實就去檢舉,躲著像隻鼠輩,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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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8:07, , 18F
我把你這篇轉給馬英九先生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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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8:45, , 19F
呵~~事實事實,事實是....【我現在正在蒐集證據】by原PO
04/22 18:45, 19F

04/22 18:46, , 20F
莫忘督割 你要利用鄉民應該去八卦版比較有用喔
04/22 18:46, 20F

04/22 18:46, , 21F
所以對原PO而言 事實的證據力 <<< 證據的證據力 (這啥?)
04/22 18:46, 21F

04/22 18:47, , 22F
不是說有打過炮嘛??? 上賓館的記錄?? 用過的保X套???
04/22 18:47, 22F

04/22 18:47, , 23F
希望你盡快去檢舉,好好的打我臉! 否則時間不斷流逝,證據
04/22 18:47, 23F

04/22 18:48, , 24F
跟監一下不就得了,那位仁兄都這麼明目張膽了,怎會沒證據?
04/22 18:48, 24F

04/22 18:49, , 25F
可能越難蒐集,而且你的故事也會越來越長...怕到最後沒人
04/22 18:49, 25F

04/22 18:49, , 26F
理你ˊˋ
04/22 18:49, 26F

04/22 20:17, , 27F
樓上我講過了~你要當科南可以去爬我的文~不然科南當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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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0:17, , 28F
變成科科
04/22 20:17, 28F

04/22 20:27, , 29F
對了現在進度!我不知道要怎麼檢舉~我先寫信給法務部和高雄
04/22 20:27, 29F

04/22 20:28, , 30F
線上服務系統=>廉政案件=>服務信箱 進行案件檢舉詢問
04/22 20:28, 30F

04/22 21:30, , 31F
從去年10月9日到現在 終於有點長進了~~ Gooooood
04/22 21:30, 31F

04/22 22:41, , 32F
加油加油^^
04/22 22:41, 32F

04/22 23:33, , 33F
奇怪,怎沒有相關報導...難道是搞笑
04/22 23:33, 33F

04/23 09:01, , 34F
直接拿手機錄影跟監 直接提供影片給媒體 你就不用那麼麻煩
04/23 09:01, 34F
後來我想想才發現 我幹嘛要聽一些偏激的鄉民(eeeepc)下指導棋= = eeeepc自以為正義 然後在google打我的帳號想查 結果查到有人檢舉我水桶 eeeepc馬上就說我洗文章 結果馬上被我打臉 自己為科南 原來只是科科 當鍵盤科南還要學學我 (可以參考我高雄版抓分身文章) 從現在起某些帳號的人不用對我講什麼 因為我不會鳥你們^^ 也希望有好建議的人可以提供給我建議 感謝 ※ 編輯: xx5566 來自: 114.40.177.32 (04/23 09:10)

04/23 09:03, , 35F
你也可以交給你朋友間接提供 厚黑學實用一下
04/23 09:03, 35F
現在要錄影跟間真的難上加難 因為我之前已經嗆聲要檢舉他了 他也不是多笨 都可以發明東西申請專利開工廠了 又懂得摸魚 摸魚被抓到也不要不緊 我還要多加強一些證據給他一刀斃命 ※ 編輯: xx5566 來自: 114.40.177.32 (04/23 09:13)

04/23 20:14, , 36F
不遺餘力為自己的嘴砲找藉口,檢舉就留給別人去做囉~聰明^^
04/23 20:14, 36F
妳這樣推文是沒用的XD...不過你也只能在網路嘴砲現實沒半步 勸妳還是趕快上站時看這本篇文章看最新動態

04/23 22:40, , 37F
廢話真的很多 趕快去檢舉比較實在
04/23 22:40, 37F
※ 編輯: xx5566 來自: 114.40.170.165 (04/24 09:58)

05/01 23:32, , 38F
推你說實話 高雄真的都這樣
05/01 23:32, 38F
親愛的X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前鎮區里幹事於上班時間從事私務乙事,本局刻正查處中,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區政監督科承辦人陳珍珍小姐(電話 07-7995678#5062)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曾姿雯敬上 2013/05/06回信 ※ 編輯: xx5566 來自: 114.47.120.30 (05/06 12:46) 親愛的x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前鎮區里幹事於上班時間從事私務乙事,本局答復如下: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里幹事及里辦公處事務處理與考核要點」規定:里幹事上午應於區 公所辦公,下午於里辦公處辦公;如因業務需要上午需赴里服勤時,應依高雄市政府及所 屬各機關員工出勤管理注意事項辦理。 二、針對台端反映事項,本局已責請區公所立即檢討改進,於會議中加強對里幹事宣導確 依規定辦理,並加強督考里幹事服勤及為民服務工作。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 ,可與本局區政監督科承辦人陳珍珍小姐(電話07-7995678#5062)聯繫,我們同仁將會 詳細為您說明。謝謝您!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曾姿雯敬上 2013/05/15 ※ 編輯: xx5566 來自: 114.40.179.122 (05/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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