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還公務員兼職權!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boring)時間11年前 (2013/02/25 18:21), 編輯推噓11(1101)
留言1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兼職不影響公務 下班後的工作權應予保障。 需要釋憲嗎?? ※ 引述《Taimur (Shall We Dance?)》之銘言: : 還公務員兼職權! : 貪汙治罪條例已經包山包海,若有利益輸送當然歡迎偵辦。但是與職務無關之兼職為何不 : 能開放?不開放兼職,如何讓公務員的所得可以追得上房價?如何讓公務員培養轉職的能 : 力? : 勞工受到競業禁止的限制,必須要有合理的補償!公務員終生受到兼職限制的合理基礎, : 就是國家保障公務員「畢生」食衣住行等基本需求的滿足。現制底下,公務員都不可能在 : 台北市內定居了,還要大減薪、還要晚退多繳,那為何不還我兼職權?我要合法在夜市賣 : 雞排! : (感謝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們於座談會發言支持兼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81.205

02/25 19:04, , 1F
讚成 公務員薪水這麼低 不兼差要怎麼買的起房子阿
02/25 19:04, 1F

02/25 19:13, , 2F
還有函釋公務員連網拍都不行勒 鳥規定
02/25 19:13, 2F

02/25 22:03, , 3F
沒錯,兼職只要沒有利益衝突,實在是沒有禁止的理由。
02/25 22:03, 3F

02/26 00:10, , 4F
居然連兼職網拍都不行!!太冏了吧
02/26 00:10, 4F

02/26 00:15, , 5F
憲法的工作權可以這樣解釋?公務員考試不用考憲法的嗎?
02/26 00:15, 5F

02/26 07:59, , 6F
樓上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02/26 07:59, 6F

02/26 16:36, , 7F
真希望下班後可以兼職...我好想在假日去打工唷QQ
02/26 16:36, 7F

02/26 17:14, , 8F
公務員服務法是長官要羈束公務員的,當然不會同意兼職的
02/26 17:14, 8F

02/26 17:46, , 9F
我下班賣雞排不行喔
02/26 17:46, 9F

02/26 18:44, , 10F
下班兼職最嚴重的 應該是老師吧 尤其是中小學
02/26 18:44, 10F

02/26 22:22, , 11F
還我們兼職權!!!!
02/26 22:22, 11F

02/26 23:54, , 12F
都有女公務員私下接網拍和外拍MODEL了...只是有沒有抓吧
02/26 23:5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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