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假的計算(102年回來,為何102年沒假
※ 引述《coolcherry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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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學是去年下半年開始請育嬰假(好像101年8月吧~)
: 今年102/1/2回來上班。
: 她在前幾天準備請假時不能請,問人事後人事告知她102年都沒有假。
: 人事說若她是在101年12月回來的話,102年才有假。
: 但若她是在102年才回來,即整個102年都沒假。
: 為何假不是照比例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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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早就覺得這個規定很不合理,甚至可以說是存在很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來說,假設某A101年開始有14天的休假年資。
但101.1月~6月留職停薪,7月復職,
那他102年有14*6/12=7天休假,8000元國卡請領額度。
但如果他是1~6月正常上班,101.7月~12月留職停薪,102.1月始復職,
那對不起,102年他一天休假都沒有,國卡當然也沒半毛。
同樣在一整年裡半年上班、半年留停,結果卻大不相同。
極端來講如果是12月底才開始留停到隔年初的人,更是虧到一個無以復加。
我有個同事就是這樣,去年底只請了3個月侍親留停,
結果年初看到給假,整個傻眼。
還好他是在11月30日復職,所以還有14*2/12=2.5天。
不然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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