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精神病患不得任公職…禁令刪除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機械化人)時間11年前 (2012/12/16 23:12), 編輯推噓9(9025)
留言34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政府並未限制精神疾病患者報考公職,但公務人員任用法卻規定,「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 神病」,不得擔任公務人員,自相矛盾,一直被詬病有歧視精神疾病患者之嫌。立法院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刪除這項禁令,保障精神障礙者權益。 此外,司法委員會還通過鄭天財等立委提案的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條文,規定經原住民特 考及格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者,應免除公職,以杜絕少數人透過認養等方式取得原 住民身分,等通過原住民才能參加的特考,當上公務員,再自願喪失原住民身分等弊端。 目前包括高、普、初考及身心障礙特考等公職考試,並未排除精神障礙者報考。不過一旦 錄取,任用卻可能發生問題,因為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不能任用為公務人員,經發現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但在實務面,很少有公務員因罹患精神疾病被資遣或退休,因為患者通常不會對外公布病 史;即使機關發現有人舉止異常,除非很嚴重,否則也不敢強迫就醫;且何謂「精神病」 也難認定,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已不明列精神疾病的病名。 銓敘部原本想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的條文,改為「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 異常,致不能勝任職務」,才不能當公務員。 但朝野立委都認為,「精神疾病」、「不能勝任職務」都很難認定,且仍有歧視病患之虞 。 陳節如等19名立委因此另外提修正案,乾脆完全刪除精神病患禁當公務員的條文,初審已 通過。 陳節如指出,就業服務法規定,不得「因身心障礙為由予以歧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 法也規定,身心障礙者的進用、就業不得歧視。公務人員任用法單獨把精神病患列為禁止 對象,已牴觸上述法令。 http://udn.com/NEWS/LIFE/LIF5/7568995.shtml#ixzz2FEC4w4Fj 所以說,那種隨時有暴力傾向的也很難認定,是否無法勝任,而可以當公務員囉? -- 售:深入淺出程式設計 JAVA SE7 技術手冊 可以在台南、嘉義市等地面交。 Erlang程式設計 可以用《深入淺出Python》或是 C++ Primer 4/e中文版 《PowerShell 350個活用範例》換一本書 詳情請至看板《CompBook》搜尋我的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68.50

12/16 23:30, , 1F
公務機關是不裁人的,唉
12/16 23:30, 1F

12/16 23:33, , 2F
不知道會不會餵餅吃,呼!
12/16 23:33, 2F

12/16 23:37, , 3F
太爽了 以後要請公司私下給安全員工危險人物名單+近照
12/16 23:37, 3F

12/16 23:37, , 4F
肯定不會,說不定還連年甲等..因為長官也怕性命不保
12/16 23:37, 4F

12/16 23:38, , 5F
給個乙不一定就被捅一刀~給丙不就殺全家
12/16 23:38, 5F

12/16 23:38, , 6F
免得不幸遇到然後衰爆 為什麼他們只想到那些人的工作權益
12/16 23:38, 6F

12/16 23:39, , 7F
卻沒想到我們這些人的人身安全精神壓力等等呢?
12/16 23:39, 7F

12/16 23:39, , 8F
我聽過啊 請他走說是欺負他 不給他工作讓他沒有表現
12/16 23:39, 8F

12/16 23:40, , 9F
其實是給他事他都不做啊 然後就說要去告 什麼鬼政府啊
12/16 23:40, 9F

12/16 23:40, , 10F
原本規定已經很糟 改得更慘 果然是沒ㄋ
12/16 23:40, 10F
我自己也是身障者,但是我非常排斥這種人渣。總是用這個身障身份來當擋箭牌。

12/16 23:41, , 11F
國之將亡啊,妖怪越來越多
12/16 23:41, 11F
※ 編輯: Cyborg 來自: 122.117.168.50 (12/16 23:45)

12/16 23:43, , 12F
可以把自己遇到的例子跟立委講~
12/16 23:43, 12F

12/16 23:48, , 13F
這樣那些腦殘民意代表才有機會罵公務人員啊
12/16 23:48, 13F

12/16 23:48, , 14F
到時候有精神疾病的抓狂把民眾打傷,記者又有新聞可以寫了
12/16 23:48, 14F

12/17 00:41, , 15F
那精神疾病免役也順便修了吧~
12/17 00:41, 15F

12/17 00:59, , 16F
以後要更累了
12/17 00:59, 16F

12/17 01:41, , 17F
公家機關人員隱性精神病者都已經一堆了,禁令刪除不是雪
12/17 01:41, 17F

12/17 01:41, , 18F
上加霜嗎???
12/17 01:41, 18F

12/17 05:36, , 19F
我覺得有病識感 有病就就醫是正確的 人生病就是要看
12/17 05:36, 19F

12/17 05:38, , 20F
醫生 所以這種法令本來就該廢掉 不然有些人有病也因
12/17 05:38, 20F

12/17 05:38, , 21F
為這個法令而不願就醫 這才不好吧 一個人適不適任跟
12/17 05:38, 21F

12/17 05:38, , 22F
那個人的健康問題不是等號吧 這個法令本來就不適當
12/17 05:38, 22F

12/17 05:39, , 23F
本來就該廢 先別說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用個法令讓生
12/17 05:39, 23F

12/17 05:40, , 24F
病人不願就醫 不是很好 這才會有問題 而願意尋求醫學
12/17 05:40, 24F

12/17 05:40, , 25F
協助算是正常的人的人權即就業機會 本來他們的權益就
12/17 05:40, 25F

12/17 05:40, , 26F
要受到保障
12/17 05:40, 26F

12/17 10:55, , 27F
這是哪個智障提議修改的...
12/17 10:55, 27F

12/17 11:24, , 28F
因為有神經病任公職快五年,為某人解套
12/17 11:24, 28F

12/17 11:29, , 29F
八成是有大官的小孩或親戚是精神病患者
12/17 11:29, 29F

12/17 11:30, , 30F
精神病患+有靠山=無敵狀態
12/17 11:30, 30F

12/17 12:02, , 31F
笨蛋也可當公務員 像是某個存的比薪水還高的
12/17 12:02, 31F

12/17 15:24, , 32F
我想表達 事實精神病不等於有暴力傾向 這樣汙名化大了
12/17 15:24, 32F

12/17 16:22, , 33F
樓上觀念正確 :)
12/17 16:22, 33F

07/16 14:10, , 34F
一群邪魔歪道敗類中公務員一一現出嘴臉
07/16 14:10, 34F
文章代碼(AID): #1GpUJ8a5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GpUJ8a5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