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馬總統:有這麼多政風,為何不能早知道?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樂天知命的火箭)時間11年前 (2012/09/07 21:10), 編輯推噓6(6082)
留言88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如果首長乙已經同意政風處長甲調任後 : 處長甲就算舉發乙,乙對甲也無可耐何 基本上市長乙同意廉政署派甲到市政府當政風的頭頭 就是基於一定程度的"甲不會扯我後腿"的信賴感 甚至"甲會幫我背書"的合作默契XD 無此信賴感 甲就不會到市政府 更不可能掌握證據舉發乙 何來無可奈何之說 你的想法 事實上不會存在 : 因為考績不是首長乙打的 : 以往也有政風舉發首長貪瀆的案件(只是最後不會掛政風舉發) : 據我所知,舉發成功後就會調職, : 例如A縣府管轄下的a區公所舉發首長貪瀆立案後 : A縣府就會調動區公所的人員,避免政風舉發者留在原單位的「尷尬」 區公所區長層級太低 沒辦法"事前抵抗或拒絕"縣政府政風處派去的政風室主任 但市長層級 有辦法"事前就抵抗或拒絕"廉政署派去的政風處處長 這就是我要跟你講的差別 機關首長官階不同 政風的力量也不同 : 如果如同T大所言,政風會聽首長乙的話 : 那我就真不知道讓政風一條鞭的道理何在 : 題外話 : 話說現在還有哪位首長會留下白紙黑字批示要承辦人如何處理 : 都是口頭告知承辦人,因此要找出證據是有一定的困難度 : 再加上如果程序都沒問題,證據就更難找了 : 傳聞誰都會說,只是有沒有證據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57.197

09/07 21:15, , 1F
不知道我是不是誤會你要表達的意思,所以你的意思是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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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16, , 2F
長基於與首長間的「默契」,會故意放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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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案件要移送地檢署或調查站 基本上要簽到市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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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17, , 4F
可不是政風處處長就可以決行的 公務倫理可沒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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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19, , 5F
案件牽扯到市長 相關線索證據當然可以跳過市長逕移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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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0, , 6F
我想這應該不是你表示的意思,但是你這樣寫真的會讓非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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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0, , 7F
但如果是市長旁邊的大員 政風可就不能隨便跳過市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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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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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1, , 9F
那基本上是對市長的不尊重 政風處長準備要下台嗎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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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市長同意某人當政風處長 也算是提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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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2, , 11F
直轄市政府政風處長簡任13 縣市政府處長簡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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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升 一堆人搶著升簡12 或 簡13 哩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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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4, , 13F
如果AB都是簡12 市長拒絕A而選B當簡13的政風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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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5, , 14F
那A職等就卡在簡12 B就可以跳到簡13 差別不大嗎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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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9, , 15F
受市長提拔的B 感激都來不及了 有可能去揭市長瘡疤喔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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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32, , 16F
雖然市長無法打政風人員的考績 但政風處處長可以打底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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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疑問,決定誰升簡13,這人事權不在市長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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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人員的考績 而政風處處長如果跟市長媽吉 下面的政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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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敢動市長本人啦 哈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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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33, , 20F
至少最終的決定權,不是在市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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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政風處處長缺在市政府 你必須佔那個缺才可能升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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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不到就是簡12 我看你大概不是公務人員 才會一直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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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啥人事決定權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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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你要表達的是政風處就是在故意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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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過的話你可別亂推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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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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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37, , 27F
如果從公務或官場倫理與人性的角度來看我的舉例會覺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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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政風處處長也不一定是扯市長後腿 也可能給市長提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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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意見啊 但提供法律意見是助其為惡或遷善 那就未必囉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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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一句話啦 會玩法律的甚至掌握立法權的 都不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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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40, , 31F
就算做的是壞事 於法亦有據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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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政風處長如果跟市長媽吉…(略)」,不然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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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當公務員再來跟我談吧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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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43, , 34F
講了半天如果是指"政風沒什麼能力做好事",那廢掉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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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44, , 35F
我的確不是你所謂的公務員XD,我認輸了XD,我戰不贏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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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47, , 36F
你戰贏我要幹嘛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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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3, , 37F
感謝t大讓我了解「跟鄉民認真就輸了」的道理,我太淺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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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3, , 38F
T兄是政風人員? 政風人員真的是以這種態度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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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18, , 39F
政風.....不是在關心錄影機怎樣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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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32, , 40F
薦八以上的職位比較能體會我講的官場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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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等以下的大概還沒升過主管職務 難以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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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34, , 42F
忘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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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官大學問大,我這種賤吏難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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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54, , 44F
我當初並沒有想這麼多,但我的確認為主管級的人彼此都很麻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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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58, , 45F
小的不察,沒注意到t大是高官,居然頂撞高官,真是不懂官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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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59, , 46F
倫理,懇請t大高官原諒,以後不會回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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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爬laciyi的文 新進政風人員無誤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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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還不奉茶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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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好謝罪的 我職位未必不比他小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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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打個不 哈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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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03, , 51F
面對大關,一定要善用茶葉與雅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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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04, , 52F
沒事就奉茶謝罪的公務員 最沒肩膀囉 我可不依n兄之見喔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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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務員要不畏強權 以民為本 。ntitgavin宜身體力行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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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07, , 54F
一方面自稱賤吏看不起大官 一方面看到大官又奉茶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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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請容賤吏指正,賤吏脫離政風許久了。我真不懂官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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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定位錯亂 當公務員很辛苦滴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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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就不喜歡自謙"賤X" 太虛偽啦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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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又不小心指正高官XD,不過高官真的不擅長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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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10, , 59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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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對哦!如t大所言,我不是t大所謂的公務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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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是不是公務員對我很重要嗎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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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t大官不是叫我當公務員後再跟您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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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心一意想向t大官請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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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21, , 64F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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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2, , 65F
好啦,不玩了,不否認我「曾經」是政風,但就是曾當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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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3, , 66F
真的知道政風的生態,就像沒當過公務員的人,都以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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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4, , 67F
很爽,然後批評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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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5, , 68F
繼續講啊 怎麼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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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6, , 69F
我也早就不是政風了,沒必要為政風護航,只是單純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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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7, , 70F
T大寫的言論有點怪,就我以前所經歷過的例子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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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7, , 71F
純疑問本文第三推文的移送,T大敢真是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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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9, , 72F
應該是函送才對啦 地檢署再發傳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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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39, , 73F
說句難的話,感覺t大就像一般民眾沒當過公務員,就直覺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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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0, , 74F
員過得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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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0, , 75F
政風可沒押人到地檢署的移送權喔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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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1, , 76F
不過現在用詞不分了 很多明明只是函送都稱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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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1, , 77F
l學長你認真了,離開渾水就不要再關注,否則你當初幹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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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1, , 78F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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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2, , 79F
少打一個字「說句難聽的話」,如果我真的誤會t大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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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3, , 80F
laciyi應該只是普考政風 所以很好奇後來上高考啥類科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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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3, , 81F
那對t大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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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5, , 82F
八成是跟政風考科高度重疊的類科 你不講我也猜的到 XDD
09/07 23:45, 82F

09/07 23:49, , 83F
請看我公務員版第一篇文章,都不同職組了,怎麼可能高重疊
09/07 23:49, 83F

09/07 23:49, , 84F
最近改泡咖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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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0:12, , 85F
推理能力…加油,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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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6:51, , 86F
薦八股長怎麼又換新ID了
09/08 16:51, 86F

09/08 21:54, , 87F
薦八只當股長??太委屈了拉
09/08 21:54, 87F

09/10 16:31, , 88F
娘子~快跟牛魔王出來看薦八股長阿
09/10 16:31, 8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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