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公務員教召在六日給公假,但有補假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maniaque)時間12年前 (2012/07/26 07:25),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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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文時,記得注意公文內容,以及【對於類推適用,要小心使用】... ^_^ 昨天看到這回文時,有點覺得這公文裡面有下了一些限制,不知大家發現了沒? 就是 【一天】 換言之,原PO提到的公文都只對於一天的點召在說明的.... 易言之,兩天(含)以上的教育召集,就可能有不同的解釋(當時心裡覺得怪怪的 就在這邊) 所以稍微 google 一下,整理一下內容.. 【A說:教育召集2天以上,碰上六日時不補假】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87226 (銓敘部72.11.2.(72)臺楷典三字第四五九八三號函) 要  旨:人員奉派受訓或應考試經核准之公假日數可否扣除例假日 三、查本部對公務人員兵役教育召集之公假曾經函釋,其時間在二天 以上者,受訓期間所遇例假日(國定假日)依法無由補假在案。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e/26/e4.html 臺灣省人事處函(1980-11)。[函知公務人員應兵役性之教育召集, 在2天以上者既由服務機關以召集期間上班到公日數核給公假, 則受訓期間所遇假日概不補假]。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 http://lib.kshs.kh.edu.tw/personnel/per11_index/flashpaper/04-16.html 內容同上 http://www.edu.tw/human-affair/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9269 釋六、 應兵役之教育召集,如期間為二天以上,受訓期間遇例假日可否補假 或加發薪資。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69.8.23(69)局參字第19653號 經函准銓敘部六十九年八月十五日(六九)台楷典三字第三三五九一號函解釋 :「各機關公務員應兵役教育召集,時間在五天以上,其受訓期間內如遇例假 日,設召集機關因故未予放假,教育召集結束後,原服務機關似亦不予補假為宜。 又應兵役教育召集向以公假登記,自亦無薪資問題之發生。」 至於工人部份得比照上開解釋辦理。 【B說:教育召集2天以上,碰上六日時照樣可以補】 http://hl.tist.com.tw/chcg_2011b/personnel/04qanda/qanda01_con.asp? que_sno=32231 Q:我本身是公務員今年度9月份教育召集7天有遇到星期六、星期日, 這樣星期六、星期日能補假嗎?還是就貢獻給國家了! A:一、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69年4月12日六十九局參字第7681號函 及77年9月2日七十七局參字第32435號函略以,公務人員參 加兵役召集當日如為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按規定翌日可 予補假一天,翌日如仍為放假日或補假日,准予順延一天 補假。另查行政院95年12月5日院授人考字第0950064871號 函略以,為簡併人事規定,便利差勤管理,今後各機關員工 各項補休期限,統一規定於6個月內補休完畢…。 二、所詢公務人員於教育召集期間適逢例假日者,得依上開規定, 於6個月內補休。 【結論與心得】 看機關要挑哪一種方式解釋,不過呢....照上面的解釋函,2天以上的 教育召集不再補假比較符合精神 (理由? 因為這個例假日休假,應該要由教召機關去放才對.... :) 所以,若實際教召是週一至週五,問說若機關另有給頭尾的路程假, 論理論法個人認為不應該再跟機關要求補假,就跟考高普考請公假 應該沒有人跟機關說六日還要補假的道理相似吧.....:D ※ 引述《juneday (juneday)》之銘言: : 發文字號: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7.09.02.七十七局參字第32435號函 : 公(發)布日: 077.09.02 : 要  旨: 關員工各項補休期限得由機關首長專案核准在三個月內補休完畢 : 本  文: : 公務人員參加兵役召集當日如為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按規定翌日可ꐺ 補假一天,翌日如仍為放假日或補假日,准予順延一天補假。(行政院 : 人事行政局77.09.02. 七十七局參字第三二四三五號函) : 按這個函釋來看,教召的確是可以補假的~~ : (後來有其他函釋統一規定補休一律於6個月內補休完畢) : (另外行政院88.03.15.臺八十八人政考字第200144號函 裡面也有講到兵役召集可補假) : 雖然我也覺得很奇怪,不過我今天找了很久,並沒有發現有新的函釋推翻它... : 另外還打電話去銓敘部問(銓敘部在69年曾有函釋說不行),銓敘部的承辦人說: : 「補休的權責在人事行政總處。」意即總處說了算~ : 有錯的話還希望板友們指正,謝謝!:) : ※ 引述《misalignment (失去指環的所羅門王)》之銘言: : : 為什麼不合理? : : 上班的時候給你公假是因為你要去教召 : : 六日你本來就放假…為什麼要補你的假? : : 你是因為機關的公務而在六日要上班嗎? : : 沒有的話…那就不存在補假的問題 : : 如果這樣都可以補假的話… : : 那參加考試要不要補假? : : 以今年高考為例的話…星期一二請公假 : : 那星期天要不要補假給我? : : 請假和補假是兩回事… : : 你在六日根本沒上機關的班 : : 憑什麼補機關的假? : : 至於部隊的假嘛…嘿嘿嘿 : : 依據「國軍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期間休(請)假實施規定」 : : 後備軍人應召集期限超過七日者,依規定得實施週休二日 : : 等你召集天數超過7天再來談吧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7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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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問:為什麼教召1天遇到例假日可以補休 2天以上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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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行?這不是很奇怪嗎?m大找的那2個函釋(說無由補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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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8:50, , 3F
也有看到 但我以為是以77年人行局的那則函釋為主...@@a
07/26 08:50, 3F
個人認為,在當時的看法認定若因為教育召集超過兩天且有佔到例假日時 應該由教召單位負責給假. 講白一點,機關已經把公務員暫時賣給了教召單位,所以該休假就得由教召 單位去放. 但根據現在所知,通常教召是士兵 5 天(算的很精...) 而士官6天,軍官7天. 所以教召頭尾如存在路程,就不是機關需要去給補休,亦即如因為路程本來就 不能補假.....

07/26 16:02, , 4F
請公假和補休是兩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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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6:03, , 5F
國家考試在上班日可以請公假,沒說在假日考試可以補休.
07/26 16:03, 5F
這就是重點啦~~~本來六日公假只有"派"出去的才有得補休,像點召 只有一天,人行局願意給一天補假已經算是法外施恩, 若還想爭兩天?? 那是希望全部取消嘛?? ^_^ (反正敝人沒教過半次,只有點過一次而已.....)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67.232.103 (07/26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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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士官都是要七天喔,只有兵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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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2:39, , 7F
目前路程假取消了,路程假併入公假,原則可以多請一天公假
07/26 22:39, 7F
沒錯呀,現在已經沒有專屬的 "路程假",改由機關去"酌給"...... 但是,每個機關文化不同,有的機關不只有路程,還可以讓你補休 有的機關呢...?? "准予公假,請於下午15:30分前回本院工作崗位" (哈哈哈哈哈哈哈~~~~)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4.27.74.128 (07/26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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