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拜託大家幫幫我,有關實訓減免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_⊙)時間12年前 (2011/11/30 21:5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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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nun (無名)》之銘言: : 謝謝幾位前輩大大的回答 : 所以我高考三級10/20報到, : 基訓5週抵掉,實務訓是否維持3個月? : 還是要延長為4個月? : 假如是維持3個月,那我10/20是否到明年01/19日實授合格, : 明年度有全年考績是嗎? : 以上,謝謝 簡單來說是這樣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3條 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 第13條 本訓練之期間為四個月至一年。但性質特殊,其期間逾一年者,得於訓練計畫另定之。 這兩條的意思是 訓練分成基礎訓練以及實務訓練 而目前一般大家都是以四個月為準則(這裡我也不懂1年的意思 請板上人事高手指導一下) 所以正確的觀念應該是 訓練 = (基礎訓練) + 實務訓練 = 四個月 所以如果你僅有 "免除基礎訓練" 而不能 "縮短實務訓練" 恭喜您 您在該單位的訓練仍是4個月 只是不能去受基礎訓練 訓練期滿後 就可以取得 受訓及格 證書囉 接下來可以參考jc大回應的這篇 #19TX2JL4 此時您就取得公務人員資格 變成"準公務員"(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正確名詞請指導) 之後如果您在乖乖待在原單位試用6個月 就可以被小馬哥摸摸頭 收到小馬哥的官令 此時就是合格實授 再來我們來看 縮短實務訓練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 並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情形之一,其期間經驗四個月以上者, 得於分配機關(構)學校報到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向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提出申請,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准後, 予以縮短實務訓練 您目前只是未達4個月的準公務員 自然不適用這個條件 所以原PO 就只能這樣了 ---------------------------------------------------------------------------- 申訴應該沒用吧 本人..也是苦主 所以就少了一年的全考 所以考得好不如考得巧阿~~~~ 順便感謝版上很多大大 像maniaque大或jcll大等等等 對於我們這些非人事人員給了很多幫助 常常躲在推文中點了很多盞明燈阿 文中有錯請大家指導一下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33.39 ※ 編輯: Kel 來自: 122.125.33.39 (11/30 22:05)

11/30 23:35, , 1F
準公務人員 是指考生餒 XD
11/30 23:35, 1F

11/30 23:40, , 2F
以那堆適用公務人員的法來說 從證書生效日就開始算了
11/30 23:4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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