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詢問人事高手,現職轉調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見或不見三寸天堂)時間12年前 (2011/10/12 23: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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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kdhhurfy97 (魔術魚)》之銘言: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第一項規定: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 : : 間得予調任。 : 財務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審計職系 : 備註:本職組各職系與一般行政、經建行政、商業行政、企業管理職系視為同一職組 : ,但以本職組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 : 普通行政:一般行政、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行政、社會工作職系 : 、勞工行政職系<共8個> : 問題如下: : 1、財政行政可調任的範圍是:自家的-金融保險、統計、會計、審計;備註的-一般行政 : 、經建行政、商業行政、企業管理職系…共8個…除此之外,其它的都不能轉嗎? : ex:轉人事行政? 能直接轉的就這些 : 2、人事行政可調任的範圍是:只有上述的7個而已嗎??<不包含人事> 如果沒有20學分的資格 人事的就只能在這些轉 假設是商科畢業的 經銓敘部認定符合20學分資格 就能拿這個去丟財政行政符合資格的那個職系 應徵上了報到後滿半年 即能拿到銓敘部的銓審函 那再來你能轉的就更多了 : 3、如果財政行政不能直接轉,是否需先轉一般行政,再轉人事行政呢?? : 謝謝 y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6.232

10/13 20:19, , 1F
謝謝您的說明^^ 感恩
10/13 20:19, 1F
文章代碼(AID): #1EbRWy47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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