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警察體系
※ 引述《KMar ()》之銘言:
: ※ 引述《fm997 (羅素紅小姐)》之銘言:
: : 說到這
: : 想到我之前看過一個知名國立師範院校畢業的A
: : 基特還是年特出身 後來也通過警特三考與警大研究所
: : 一堆警員在那邊吹捧A從警大畢業出來後前途無可限量
: : 我聽了差點笑出來
: : 因為A的前途再怎麼無可限量 也頂多就跟警大大學部正期一樣而已
: : 據我平常跟警方的業務曾作過聯繫 可以在網路講的就暫歸納如下
: : 1.警察體系龐大
: : 現在警大大學部正期(除非一開始就分發到警政署或刑事局跳比較快外)
: : 要爬到二線三以上直轄市分局組長的職位(這還得分局長保薦) 至少也得10-15年
: : 那二線三多大呢? 對應到文官體系大概到薦八而已 頂多算中階警官而已
: 補充一下:
: 二線一警官相當於薦6
: 二線二 相當於薦7
: 二線三 相當於薦8 ...下略
: 在市府辦公的股長很大嘛?我是蠻常看到股長發的公文啦…
: 警界相當於薦8的是2線3(如上所述約莫是總局的股長或是分局的組長),
: 基本上不會自己承辦,幾乎只是核稿。
: 另外就是人員配置問題,有興趣的人請去google一下各局與警察局的員額配置表,
: 應該就可以知道哪邊升上「薦8」比較容易一點
: 承前所述,要當官還不如加油拼司法官,我還蠻常聽到司法官打電話「訓示」
: 組長的(還曾聽過書記官打電話來嗆聲 XD)
警界最大的問題莫過於制度
因為沒上警大是永遠的一線三,即使你考過三等(這很不合理)
還有警是公務員嗎?我認為根本不是,因為薪水的算法根本不一樣
你說它是勞工嗎,也不是,不受勞基特加班不得超過60小時的保障
以公務員來說假是自己的權利吧,理應何時想請都ok
但警察想請假,麻煩請把你績效交出來,否則門都沒,即使是停休也一樣
且還有一點很大的問題,我一直很好奇,警明明是"司法警察"
且也做和檢查官一樣的東西甚致更多,為何警沒司法津貼呢?
我對這個司法津貼實在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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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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