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公務員板不可噓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小言)時間13年前 (2011/04/03 19:50), 編輯推噓-38(3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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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先生已經多次針對本人亂噓 已經明顯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尤其這裡是公務員板 maniaque先生也有可能觸犯刑法第140條公然侮辱公務員罪 不管怎樣 公然在板上亂噓人就是不對 不要以為Ptt開放可以噓人就沒犯法 錯!! 至少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只是大家不以為意 大家怕麻煩 所以不願去提告而已 但還是有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事實 只要我去告了 maniaque先生九成以上會被檢察官起訴 尤其這位先生已經多次噓我了 我覺得他應該會被檢察官起訴 而且甚至可以追究板主的責任 因此建議板主將本板設定為不可以噓 以避免板友犯法 比中指都被起訴了 我就不信maniaque先生一直噓我的公然侮辱行為不會被起訴 如果maniaque先生不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 到時候要跑地檢署就別怪人不客氣了 還有 專技轉任的條件現在和從前幾乎一樣 差別在可轉任的專技考試類科和適用職系因為名稱稍微做修正而已 轉任的條件並沒有什麼不同 "應於無適當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或遴用時,經分發機關同意始得進用" 這是從前就這樣了 一直到現在也是這樣 從前就一堆人轉任了 只是現在社會開放 加上公職正夯 很多單位怕麻煩所以不輕易讓人轉任 實際上只要符合轉任資格是可以轉任的 而且絕對不像maniaque說的 要把同一職系的現職公務員大部份弄離公務體系 然後每年考上的通通逼他們不去報到 絕對不是這樣 要轉任很簡單 只要符合轉任類科的專技考試及格 執業滿兩年 機關肯收 人事局同意 這樣就可以了 無適當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不是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 不一定非要沒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才可以 只要沒有適當的就可以了 也就是就算每年有一堆公務人員考試土木類科的人員可以分發 只要機關單位覺得只有它要任用的人才適當 其他通通不適當就可以讓你轉任了 這項條件從很久很久以前就這樣了 現在還是一樣 只是現在銓敘部特別強調而已 特別強調的原因使得機關非必要就不輕易讓人轉任 沒有像maniaque說的每年考上的通通逼他們不去報到 他們有沒有報到和你可不可以轉任沒什麼關係 只要你夠份量 機關單位可以覺得每年考上的人都不適當 然後專門為某某某量身開的條件才適當 這樣就可以轉任了 現在的困難點就是以前機關可以隨便高興讓人轉任 現在怕麻煩 除非真的很有來頭 否則就不想自找麻煩了 這樣大家清楚了嗎 不要被maniaque說的每年考上的通通逼他們不去報到誤導了 其實只在當權者要不要而已 要就可以 不要就搬出銓敘部的函打發你 銓敘部那個函根本沒說不可以 千萬不要被誤導了 如果你夠份量就可以 今天只是那些很有背景的工友沒有專技及格而已 否則我想他們要轉任隨便就可以轉任了 也許哪一天業界又開始賺大錢了 那專技轉任就又變得輕鬆隨便了 好了 講這麼多只是要向大家報告真相 以免被maniaque的說法誤導 最後建議板主一定要設定本板為不可以噓 不管噓之後接什麼話 噓這個文字或聲音就足夠構成輕篾侮辱他人的行為了 所以強烈建議板主一定要設定本板為不可以噓 以免板友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4/03 19:52, , 1F
我直接 End 了 樓下也是嗎?
04/03 19:52, 1F

04/03 19:52, , 2F
不給推 最後3行的意思是說其他版就可以了嗎
04/03 19:52, 2F

04/03 19:59, , 3F
此板是公務員板 板友多公務員 公務員跑地檢很麻煩 因此
04/03 19:59, 3F

04/03 20:00, , 4F
建議板主應該將本板設為不可噓 以免公務員觸法
04/03 20:00, 4F

04/03 20:02, , 5F
這不是國考版前版主嗎 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02, 5F

04/03 20:10, , 6F
噓文應該是表示不贊同意見 既然是針對文章可受公評除非針對
04/03 20:10, 6F

04/03 20:11, , 7F
你個人的特別形容 貶低個人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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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11, , 8F
不能噓文是前任板主訂的 後來開放噓文好像是投票的結果
04/03 20:11, 8F

04/03 20:14, , 9F
其實按推 內容出現貶低身分的言語 也是可以告~不一定要噓文
04/03 20:14, 9F

04/03 20:14, , 10F
#1Csh-_Pn 這篇是投票結果 前任板主還硬要在推文顯示IP
04/03 20:14, 10F

04/03 20:20, , 11F
光第四句我就想噓了 拜託 請把刑法第140條看清楚
04/03 20:20, 11F

04/03 20:21, , 12F
不大贊成本文,噓跟侮辱不同,噓要看噓的內容為何
04/03 20:21, 12F

04/03 20:22, , 13F
莫非您是被派來PTT執行公務的?! 那我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04/03 20:22, 13F

04/03 20:24, , 14F
我有看清楚 所以才說可能觸犯140條 但一定觸犯30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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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26, , 15F
噓後面的文字可能是可受公評 但噓的聲音和文字就沒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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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26, , 16F
這本來就是個公開的言論場所,你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
04/03 20:26, 16F

04/03 20:26, , 17F
地方了 絕對是公然侮辱 沒有那種先侮辱你再講道理說這是
04/03 20:26, 17F

04/03 20:27, , 18F
但別人也可以表達支持或反對,開放噓文是眾版友投票
04/03 20:27, 18F

04/03 20:28, , 19F
可受公評的事情 噓和可受公評的部分要分開 所以我提告的
04/03 20:28, 19F

04/03 20:28, , 20F
真的 嚇到我都快尿褲子了
04/03 20:28, 20F

04/03 20:29, , 21F
話maniaque九成以上會被檢察官起訴 因為他確實先侮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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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29, , 22F
還是你認為這個言論場所的遊戲規則,是你p大說了就算的
04/03 20:29, 22F

04/03 20:29, , 23F
違反版規的推噓文不是可以請版主處理嗎?
04/03 20:29, 23F

04/03 20:30, , 24F
不贊同或表達自己的想法可以不用噓來侮辱人 可以"->" 用
04/03 20:30, 24F

04/03 20:31, , 25F
噓或比中指來表示不贊同就觸法了 很明顯 沒模糊的地方
04/03 20:31, 25F

04/03 20:32, , 26F
可以請板主處理是屬於板規部分 違法行為我想告也可以
04/03 20:32, 26F

04/03 20:32, , 27F
你可以跟版主反應m大噓的不對,但如果要推翻噓文的制度
04/03 20:32, 27F

04/03 20:33, , 28F
那你應該是要告站和各板吧 噓的功能是大家訂出來的喔
04/03 20:33, 28F

04/03 20:33, , 29F
可不是你寫文章就可以推翻眾版友的投票
04/03 20:33, 29F

04/03 20:34, , 30F
噓表達不贊同沒什麼 重點是在裡面寫了什麼吧
04/03 20:34, 30F

04/03 20:34, , 31F
所以才建議板主將本板設為不可噓 以免公務員觸法麻煩
04/03 20:34, 31F

04/03 20:34, , 32F
你擴大來看是要怎樣呢? 難怪好多人都按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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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5, , 33F
我之前在討論考績法時,提議360度考評也被y網友噓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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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5, , 34F
那為什麼不說比中指沒什麼 重點在開口說了什麼 所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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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6, , 35F
請問在板上問人家哪個單位就不該禁止 ?
04/03 20:36, 35F

04/03 20:36, , 36F
在強詞奪理了 只要你覺得被亂噓受辱對方就觸法 不追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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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7, , 37F
沒事 但如果別人要追究呢 九成以上一定被起訴的
04/03 20:37, 37F

04/03 20:38, , 38F
比中指表達不贊同 然後開口說了一些可受公評的事就沒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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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9, , 39F
法嗎 很明顯 噓人就不對 尤其maniaque一直噓我 我覺得我
04/03 20:39, 39F
還有 5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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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那我是"公然讚揚"以上的鄉民囉~
04/04 00:29, 99F

04/04 02:04, , 100F
電腦鍵盤測試中.................
04/04 02:04, 100F

04/04 02:11, , 101F
拜託來追究我責任 (搖晃)
04/04 02:11, 101F

04/04 08:49, , 102F
去告阿,開庭時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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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8:58, , 103F
能不能起訴還是個問題, 還九成機率咧 ....
04/04 08:58, 103F

04/04 09:06, , 104F
其實p大..我也建議過修改版規(政治文)..但是是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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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07, , 105F
個人認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從來得不到版主與網友
04/04 09:07, 105F

04/04 09:09, , 106F
的支持..我就摸摸鼻子閉嘴了..但p大將私人恩怨放大
04/04 09:09, 106F

04/04 09:11, , 107F
甚至搬出法條要追究版主責任..只為了讓別人不能噓你
04/04 09:11, 107F

04/04 09:13, , 108F
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就直接去告了..不用在這裡討論..
04/04 09:13, 108F

04/04 09:14, , 109F
如果要檢討噓文制度..就找站方..因為噓文是站方提供
04/04 09:14, 109F

04/04 09:16, , 110F
版友溝通交流的一種方式....
04/04 09:16, 110F

04/04 09:17, , 111F
如果是檢討版規..就請提出符合公共利益的理由來說服
04/04 09:17, 111F

04/04 09:18, , 112F
版主及版眾重新投票..而不是祭出法條要別人支持你....
04/04 09:18, 112F

04/04 09:19, , 113F
這種溝通方式..只會讓原本中立的版友轉而支持你的對手
04/04 09:19, 113F

04/04 09:23, , 114F
我跟鄉民一起來湊熱鬧的
04/04 09:23, 114F

04/04 09:49, , 115F
= =
04/04 09:49, 115F

04/04 10:01, , 116F
我比較閒..在本版人家噓你一次推你一次..你好無聊
04/04 10:01, 116F

04/04 10:13, , 117F
按2就算公然侮辱罪,這種法學素養實在很值得被推薦大法官
04/04 10:13, 117F

04/04 13:20, , 118F
來喔 ~
04/04 13:20, 118F

04/04 13:24, , 119F
又是你
04/04 13:24, 119F

04/04 14:00, , 120F
先跟你說一下,我會先告你喔! 因為你寫我的事情很多根本無法
04/04 14:00, 120F

04/04 14:00, , 121F
舉證
04/04 14:00, 121F

04/04 14:26, , 122F
噓你就叫公然侮辱喔 好好笑
04/04 14:26, 122F

04/04 14:52, , 123F
..........,噓他會被告,我好怕>__<
04/04 14:52, 123F

04/04 18:33, , 124F
快來告我阿..我噓你了耶~
04/04 18:33, 124F

04/04 18:37, , 125F
被 噓 就 惱 羞 成 怒 , 學 學 阿 奇 的 心 胸 寬 大
04/04 18:37, 125F

04/05 02:47, , 126F
我的2壞了 所以樓主告不到我 呵呵 ^_^
04/05 02:47, 126F

04/05 02:48, , 127F
說到開放噓文投票 我投贊成餒 XDDDDD
04/05 02:48, 127F

04/05 11:05, , 128F
你是認真的嗎 =.=
04/05 11:05, 128F

04/05 11:23, , 129F
用原po這種標準,每天有上萬個網友會被告,原po搞錯法條了
04/05 11:23, 129F

04/05 11:26, , 130F
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5 11:26, 130F

04/05 20:54, , 131F
噓文似乎是之前投票決定的
04/05 20:54, 131F

04/07 16:16, , 132F
純推maniaque大
04/07 16:16, 132F

04/08 18:34, , 133F
2沒壞
04/08 18:34, 133F

04/08 18:37, , 134F
如果在八卦板,這篇一定是XX
04/08 18:37, 134F

04/10 00:58, , 135F
歐~~~~天阿~~~~~刑法140條是給人用的~~哈哈哈哈哈
04/10 00:58, 135F

04/10 17:08, , 136F
QQ 快去告
04/10 17:08, 136F

06/05 10:40, , 137F
還沒噓過別人 純測試
06/05 10:40, 137F
※ 編輯: poiuytrew 來自: 114.137.214.166 (08/31 14:23)
文章代碼(AID): #1Dc5xotm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Dc5xotm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