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遇到對你有偏見的主管該如何自處?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13年前 (2010/10/01 00:21),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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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u2 ()》之銘言: : 讓我回想起 偏見 : 一件要現勘或開會的公文 : 今天我簽擬意見 : 擬、是日擬由職參加 : 主管:看~是你是主管還是我是主管 業務要派會勘是你在派的喔? : 如果我擬、請鈞長擇員參加與會 : 主管:看~你自己的業務不簽自己去 還要誰幫你去?推卸責任 : 有人可以跟我說 還可以怎樣擬比較好嗎? 單純討論公文寫法 1.擬由職與會 記得有被長官修正過,"職",在陳核中, 因為公文簽出代表課室, 所以這句文義變為"擬由課長與會", 故會被建議修正為"擬由承辦人與會" "擬由X課員/助理員某某與會" 不過一般代表單位不太可能課室主管就決行, 通常這樣寫可能是承辦人要公出,或者一些小會勘, 拿資料等等,上法院等等,小頭目就可以決行了。 EX:"檢陳民事委任狀,請準用印,屆時擬由承辦人遞送法院..." 2.擬請鈞長擇員"參加"與會 本單位好像都寫成,擬請鈞長"派員與會", 這樣文義上感覺尚無限制長官一定要"參加", 長官可以選擇叫,某中頭目,小頭目與會 但不太可能叫承辦人(除非課室主管就決行了), 或者大頭想御駕親征,他可以自己寫, "請中頭目陪同本人出席" "請中小頭目以及蝦米一同出席"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45.28 ※ 編輯: highjack 來自: 111.251.145.28 (10/01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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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鈞長率卑職逛大觀園.擬請鈞長率員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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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0:33, , 2F
我通通都寫 擬:請鈞長派員與會
10/01 00:33, 2F

10/01 00:35, , 3F
喳!奴才遵命!
10/01 00:35, 3F

10/01 19:48, , 4F
因職承辦XXX業務,本案與此業務有關,建請 鈞
10/01 19:48, 4F

10/01 19:49, , 5F
長同意由職參加
10/01 19:49, 5F

10/01 20:37, , 6F
擬請鈞長御駕親征
10/01 20:37, 6F

10/01 21:30, , 7F
首長要親自出席的話會先請秘書跟承辦說啦
10/01 21:30, 7F

10/01 21:31, , 8F
簽:因本案涉及OOO,建請 鈞長撥冗與會。
10/01 21:31, 8F
文章代碼(AID): #1CfBZ-Kr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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