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遇到對你有偏見的主管該如何自處?消失
※ 引述《biu2 ()》之銘言:
: 讓我回想起 偏見
: 一件要現勘或開會的公文
: 今天我簽擬意見
: 擬、是日擬由職參加
: 主管:看~是你是主管還是我是主管 業務要派會勘是你在派的喔?
: 如果我擬、請鈞長擇員參加與會
: 主管:看~你自己的業務不簽自己去 還要誰幫你去?推卸責任
: 有人可以跟我說 還可以怎樣擬比較好嗎?
單純討論公文寫法
1.擬由職與會
記得有被長官修正過,"職",在陳核中,
因為公文簽出代表課室,
所以這句文義變為"擬由課長與會",
故會被建議修正為"擬由承辦人與會"
"擬由X課員/助理員某某與會"
不過一般代表單位不太可能課室主管就決行,
通常這樣寫可能是承辦人要公出,或者一些小會勘,
拿資料等等,上法院等等,小頭目就可以決行了。
EX:"檢陳民事委任狀,請準用印,屆時擬由承辦人遞送法院..."
2.擬請鈞長擇員"參加"與會
本單位好像都寫成,擬請鈞長"派員與會",
這樣文義上感覺尚無限制長官一定要"參加",
長官可以選擇叫,某中頭目,小頭目與會
但不太可能叫承辦人(除非課室主管就決行了),
或者大頭想御駕親征,他可以自己寫,
"請中頭目陪同本人出席"
"請中小頭目以及蝦米一同出席"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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