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在公家機關工作被無理由解雇(2)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毛)時間13年前 (2010/09/16 20:2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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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ub89 (我是壞壞鬼)》之銘言: : → maniaque:你這篇裡面已經點出"重點"了..... 61.217.97.75 09/15 22:54 : 推 genderbb:重點是,你跟誰簽約?怕你是派遣或外包 122.116.102.30 09/15 22:55 : → ggvo:你的薪水有17280嗎...?? 115.43.4.81 09/15 22:57 : 推 genderbb:甚至是以工代賑或擴大就業那種 122.116.102.30 09/15 23:00 : 我並不是派遣及外包的,而是我是不定期契約人員 : 薪水是有17280元,但扣基本勞保健保剩16???出頭而已 : 而且我請主任說出正當理由時,主任就叫另一個人跟他說: : 嘿..xx啊!你聽聽看,我叫她離開,她要說出正當理由耶.. : 接著,就訕笑... : 我當下被羞辱到極點了~我花了好大力氣忍下來! : 當下我心裡真的很受傷~ : ※ 引述《club89 (我是壞壞鬼)》之銘言: : : 第二天..... : : 我又再次送公文放在主任桌上時 : : 主任馬上變臉跟我說....(馬上喔 ~) : : "有人要代替你位置" : : 我回答說:什麼?我聽不清楚 : : 主任說: 你要離開機電組 : : 我回答說:為什麼?我哪裡做不好 : : 主任說:幫你調到病房你不要 : : 你工作不適任 : : 我回答說:哪裡不適任?可以正當理由說出來嗎 : : (我當下真的.....真的要告了) : : 主任說:因為你表達不好,你不適任工作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我當下火了.... : : 我睜大眼睛說:表達?表達?表達? : : 工作做不好你自己清楚.... : : 我心裡在講:你是哪根蔥阿~你還來幾各月?今年6月4號來的耶 : : 有沒有經驗?就說我不適任工作! : : 後來,我回去跟組長談這件事地時候,有表明要越級上告! : : 組長也點頭肯定,挽留我說讓他跟主任談,再來決定是否越級上告 : : 結果,談了之後,結果我根本沒有做錯什麼! : : 只是多了規定加訓話而已... : : 但是我覺得我對主任那種感受很害怕! : : 不知哪一天他隨時隨地隨便說不成文,不合理要我走! : : 我該如何自保~ : : 如果是你門該如何自保? 我在公家機關服務多年... 你這種很明顯..主任想安插人佔你的缺... 你這種不定期契約人員...顧主還是機關...所以你就受到勞基法保護... (委外跟外包可能就沒那麼好了,因為顧主是委外公司,所以可以隨時想換就換) 基本上他不能沒有理由隨便fire你...因為這是違法的... 因此他如果想弄你... 聰明的主管會搞一堆工作操爆你...或挖坑給你跳...讓你自動離職... 那笨一點的主管就像你的主任一樣... 要弄你還漏口風... 勞基法規定: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 、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基本上你應該沒以上情況 此外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我想你主任是想用第五條 把你調離原職...讓你本來適任變不適任...好讓他的人馬進來... 因此只要你能證明主任是惡意的...你就贏了... 不過要證明主管是惡意的...這有困難... 所以之前有其他網友說的對...錄音! 請隨身帶錄音工具...任何跟長官的對話都錄下來... 先立於不敗之地.... 等到主任真的開始有小動作...把你錄音跟不惜上法院提告的消息散撥出去... 如果你主任是公務員...我想他就會怕到了... 公務員一被告成...就完蛋了...我想他不會為了一個月一萬多塊的缺拿退休金冒險... 不過呢...因為他還是你大主管...日後日子可能不好過... 除非你真的很喜歡你工作...或是其他長官挺你....不然建議你另謀高就啦.... PS:就算錄不到有利證據的音....也要放出消息...因為公務員真的很怕事... PS2:我現在手下就有一個常被以前主管刁難的...不過人家撐過去了...工作還是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53.13

09/16 20:32, , 1F
誰是誰非 有誰知道?不建議預設立場
09/16 20:32, 1F

09/16 20:33, , 2F
當然你可以提供他救濟的管道 但有時
09/16 20:33, 2F

09/16 20:33, , 3F
解僱並不是只單方說法
09/16 20:3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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