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北市嚴重缺乏11/27開票公務員~有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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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有關占缺的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表妹是占缺的職代(原公務員留職停薪到明年),我告訴她這則消息時
她也去登記,結果人事竟然簽"於法無據",約聘僱契約中的工作內容沒此項目
(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所以不推薦
想請問先進,占缺的職代也可以登記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法規規定或函釋在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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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20:2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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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是這樣哦,長官簽意見是"請確認有無相關規定"
(是要你把相關規定找出來、補上去)
結果再上簽,(懶惰?無能?混水摸魚?)人事的意見就變成這樣
(據說表妹服務單位是個處處要求"法規"規定的單位,長官風格很小心
但如附上法規規定,長官就會okay
選舉不是年年辦,職代想去當工作人員更是少之又少,長官也從沒批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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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原本就都選在週六日,根本沒有需要請假的問題
※ 編輯: EllaElla 來自: 218.160.179.54 (09/16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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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位 台端的"長官說",但是對我表妹想問的"法規依據"一點也沒用
另外一併回答沒有"自己去"的原因
1.相信看標題都很清楚,這是要"公務員"(正式、職代、約聘僱等)擔任工作人員
2.投開票所有一定的法定比率的工作人員要具有公務員身分,法規規定有寫
3.自己去登記的這種,是"非公務員"的工作人員,據悉,已經足夠
現在這份公文來"鼓勵踴躍"登記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公務員
4.我表妹所在地的"自己去登記"已經截止了,事實上她也不可能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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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必填的"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
http://www.btdo.taipei.gov.tw/public/Attachment/0921445472.doc
請解釋這行字
一、工作人員如係服務於機關學校,除填表人簽章外,尚須送請該機關學校首長、
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核章同意參加。
這不是請不請假的問題,投票當天就是周六日,根本沒有需要長官批准請假與否的問題
※ 編輯: EllaElla 來自: 61.228.240.151 (09/2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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