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實務訓練期間之辭職程序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maniaque)時間14年前 (2010/06/13 00:13),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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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ng6033 (幸福遠颺)》之銘言: : ※ 引述《mirk (mirk)》之銘言: : : 大家好: : : 小弟我今年考上初考一般行政,4月底報到,基礎訓練已完成,現在尚在 : : 實務訓練期間。但是因為無法適應本機關文化以及工作內容(我在警察分局上班,做工程 : : 採購、財產管理),已經在這星期和主管提出辭職,但是主管卻說要等到有人願意交接 : : 我的業務才能離開。可是我壓力大到每天睡不好覺,常常胸悶,非常痛苦,希望快點 : : 解脫,全身而退... 應該是只有 "口頭表達"吧........真要走的話就是書面送達,展現 你的意念,現在用講的當然主管也是要打太極做緩兵計. 業務分派是主管權責,你何必去擔心顧慮這一部份?? (要吐槽?很簡單呀~~就回答說"那我不願意接這些工作,主管你怎沒 先取得我的同意就派給我??你既然可以不先經過我同意就派給我, 那你自然也有權力在不經過其他同仁同意就派給他呀,你是主管還 是我是主管??就把這些業務還給原先的承辦呀??難道主管你有難 言之隱??說嘛~~反正等下我幫你去跟局長報告") 而若擔心主管壓簽(or 報告),且打好簽名蓋章後,直接往收發室收文 收文就會有文號,不辦就有逾期記錄. : : 請問各位前輩: : : 1.如果直接走人,再以"掛號郵寄"的方式遞書面辭呈給我的機關,這個方法可行嗎? : : 會不會以曠職繼續達四日,以免職處分? : : (我爬文有看到前輩說:如果還在實務訓期間,不會辦專案考績,曠職走人應該不會 : : 受"免職"處分,只是原機關會送保培會免除我受訓資格。請問這個說法對嗎?) 真有決心要走,最好在這四個月內走人,因為現在這四個月並不受銓敘部 管,基本上身分並非"公務員",而是"xx年考試實務訓練人員" 現在不幹的名目上,屬於"終止實務訓練身分",不算在公務員的辭職上.... : : 2.如果月中離職,要繳回部份薪水,我可以用"掛號郵寄現金袋"的方式寄給機關嗎? 你也不知道要繳回多少(因為這要確定離開的日期才能算), 況且確定要走且可以走的話,那你應該不需要連來都不來吧??? ^_^ : : 我任公職1個多月來,深深體會"進去容易出去難",首先家人無法體會我辭職的原因, : : 會不斷勸說我不要辭職,要我撐到可以商調時。可是問題是商調就那麼容易成功嗎? : : 再者,機關還要找到願意做我這"爛缺"工作的人才能放我走,辭職真的是一大難事!! 前手前手... 請主管將這些工作丟還前手不就得了,不過要是"前手"已經商調 閃人,那可能就是另外做處理吧... : : 以上問題請問各位前輩,請大家不吝給我指教,謝謝!! : : 跟你分享一下我和我同事的故事 : 時間:94年年底到96年。 : 地點:台北市某分局 : 職稱職別:初考、委一 : 單位:資訊室 : 業務:收發文、登記桌、檔案管理 : 工作內容:每天準時到辦公室,開始忙碌的一天,詳細內容就不提了,就是一坐上座位就 : 開始忙,中午12點到1點可以休息,一點繼續忙到6點。因為我接了爛缺,前手擺爛的檔案 : 室,所以每天都要追溯歸檔前手沒歸的案子,所以通常的下班時間是7點半,加班費有20 : 小時,換成薪水大概是每個月2000不到。六日加班相當正常,這些都是做白工的。 : : 一直撐了一年,才有機會商調離開這個爛缺,當然也是費了一番辛苦才能離開。 這才是要經驗分享的部份,可以"多說說"給大家知道.... ^_^ : 現在呢?已經調回來鄉下三年多了,我只告訴你,這是天堂和地獄的差別。或許一般人的 : 經歷不會如此極端,但你只要願意再撐一下,等到你換了新單位(當然不要傻傻的再往另 : 外一個火坑跳),你就會發現公務員領一樣薪水,業務量和壓力卻可以差到五倍以上。 : : 這就是新人的宿命,每個人都是這樣熬過來的。除非你真的不缺這樣一個穩定的工作,否 : 則把眼光放遠點,一年的時間一下子就過了,打起精神來面對壓力,等到你熬過這一年, : 你會發現自己的成長,以及擺在眼前機會的來臨,全國可以商調的機關非常多,扣掉最爛 : 的警察局,還有一大堆讓你選,等你換了新單位,你就可以好好安排自己的人生,無論是 : 要結婚生子,或是專心準備高考,相信我,這一年的辛苦絕對會是值得的。 其實是有點想小吐槽啦(那......高考考上了嘛??.... ^_^) : : 推 showmeihuang:推一個。.很勵志 123.110.100.84 06/12 21:16 : → Kinus:的確 初考至少比地特五等好 還有離開的機 125.232.128.238 06/12 21:37 : → Kinus:會 地特要是到了地獄又沒馬上再考上的話 125.232.128.238 06/12 21:38 : → Kinus:想調走起碼要3年4個月 XD 125.232.128.238 06/12 21:38 應該是說初等取得證書綁約屆滿的門票時間,比地特五短很多. 就本案而言,若身分改為地特五的話,要中止實務訓練的程序應該是跟初等相同的. : 推 wade6510:如果調到經常被拖薪水的單位 也不見的好 61.217.21.107 06/12 21:55 : → fatpig12345:好奇…主管不放人呢?... 219.84.219.184 06/12 22:00 : → xoyster:呼~ 地特綁6年的就比較哭哭了 124.8.77.130 06/12 22:34 在"一年四個月後走人"的部份,個人看法是"不這麼樂觀"就是了..... 當然,以初等考試而言,撐過一年四個月之後,取得初等證書的綁約屆滿 就可以投下資源努力把自己弄走確實是一個可評估的目標, 而當事人是否過度放大自己身上的工作量也是一種可能. (畢竟剛入公門,文化特性工作特性大別於原本民間工作,調適能力不足 的可能就真的會覺得做不下去) 總之呢,警分局跟一般行政機關來講,算是比較特別的機關,個人是建議 原PO多多評量得失就是了. -- 整篇看下來好像發現自己打的,沒講啥可參考意見...有點像廢文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0.106

06/13 10:48, , 1F
m大,你是說如果主管壓文,我可以把寫好的辭
06/13 10:48, 1F

06/13 10:52, , 2F
辭簽或報告送收發室,到時該公文是會掛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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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0:52, , 3F
這邊嗎?還是會分到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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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9, , 4F
請問m大 終止實務訓練身分後以後再考上的話
06/13 23:09, 4F

06/13 23:09, , 5F
新單位那裡會看到終止實務訓的紀錄嗎?
06/13 23:09, 5F

06/13 23:53, , 6F
我也想知道,不知有哪個前輩知道的回答一下。
06/13 23:53, 6F

06/13 23:53, , 7F
謝謝~~~
06/13 23:53, 7F
文章代碼(AID): #1C4x94ho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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