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馬總統觀看不能沒有你 籲公務員苦民所苦
說實在的
不知道苦民所苦的定義是什麼
在我的行政權範圍內
遇到民眾所要的,我所能提供的,當然會盡力去幫!
如現在的風氣,如果不去幫,很快就會被投訴了.
但是遇到沒辦法幫的,或是礙於法令,當然先必須保護自己.
因為如果有一天要被記過的時候,考績委員會並不會"苦公務員所苦"
另外,能夠用到苦民所苦的單位真的很少(如社會救助等等)
一般的稅捐..工程等等 超多的單位 根本就不適用苦民所苦.
比如我聽過的例子:
要申辦失業救助金時,某一證件沒有帶,申請人就開始問候承辦的媽媽還有祖母.
當然還搬出總統的苦民所苦..說他多苦
想當然爾當然不能辦理,之後馬上回去找某民代來踢館.
這時,單位主官就很緊張啦,還要泡茶還要解釋,還要"拜託"申請人提供一下證件
保証一定會用急件辦理,最後辦完之後還要鞠躬送牠們離開.
上面例子:誰比較苦?
1.根本就不是公務人員的問題
2.這種是想幫也不能幫的問題
再者,在工程單位要撥款給廠商,如果廠商說他週轉不靈,就可以早一點給他嗎?
怎麼可能?要如何做到苦民所苦?
到底要怎麼做苦民所苦?可能我是王善人說的北七 所以不能了解.
可以請王善人來教導嗎?我看只有他懂吧~因為他一直罵.
請問各位,苦民所苦,我是能用同理心啦,但是我不知道要如何做??
我可以跟民眾說:我是感覺到你的苦啦,但是我幫不了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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