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懲處法官、檢察官的方法:送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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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4→)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時間10年前 (2015/11/29 13: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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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貴會本身自己也是壟斷既得利益的團體;. 前幾天陳瑞仁的批評裡就有提到一個關鍵問題:. 假使評鑑制度再增加"民間團體的權力",會不會使得貴會又擴權?. 有鑑於貴會裡面一堆野心家,我認為擴充貴會的權力實為不妥。.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0

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lly3321 (雨蒼)時間10年前 (2015/11/28 22: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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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頂新案,很多鄉民都想知道,台灣目前有沒有方法懲處不. 適任的法官。不過,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個案評鑑制度。. 以前,懲戒司法官的方式,和其他公務人員一樣,由監察院發動彈劾,. 再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 2011年7月6日法官法修正後,加上了個案評鑑機制,也就是「法官、. 檢察官評鑑
(還有218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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